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指导意见,旨在促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监管质效,并强调其在风险化解和资产处置方面的专业作用,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意见明确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问题企业纾困业务中的操作规范,包括通过多种方式提供支持,如过桥融资、共益债投资等,以帮助企业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恢复生产经营能力。同时,意见强调了纾困对象的选择标准,严禁对违背国家政策导向或明显不具备纾困价值的企业进行纾困。此外,该意见还鼓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结合自身特点,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支持科技创新和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 监管机构发布指导意见,旨在提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的监管质量,并促进其高质量发展。
💡 AMC被授权通过多种金融工具,如过桥融资、共益债投资等,来帮助问题企业解决财务困境,从而优化其资产负债结构,恢复生产经营能力。
⚠️ 指导意见明确了纾困企业的选择标准,特别强调不得对违背国家政策或不具备纾困价值的企业提供支持,以确保纾困行为的有效性。
🚀 鼓励AMC结合自身优势,积极参与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建设,从而支持科技创新和资本市场的高质量发展。
【金融监管总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合理审慎确定纾困企业对象,不得对违背国家政策导向、明显不具备纾困价值的企业实施纾困】财联社4月11日电,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促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监管质效的指导意见,发挥风险化解和资产处置专长,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开展问题企业纾困业务,聚焦问题企业有效金融需求,通过过桥融资、共益债投资、夹层投资、阶段性持股等方式实施纾困,促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恢复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合理审慎确定纾困企业对象,不得对违背国家政策导向、明显不具备纾困价值的企业实施纾困。结合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自身定位、资源禀赋等,因地制宜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促进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壮大,支持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