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扑-热帖 04月10日 18:16
男子地铁猥亵女生后续:女主照片疑被扒,还有人怪她穿瑜伽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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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地铁发生一起猥亵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文章深入探讨了该事件,谴责了犯罪行为,并对网络上出现的“受害者有罪论”进行了批判。文章指出,不应将责任归咎于受害者,特别是针对受害者穿着的指责,呼吁社会关注个体权利,建立公正的法律和道德约束体系,共同营造安全、自由的社会环境。

😡**事件回顾与谴责:** 文章详细描述了上海地铁猥亵事件的经过,明确谴责了犯罪行为,并强调了对受害者的支持和保护。

🤔**“受害者有罪论”的批判:** 文章重点批判了网络上出现的“受害者有罪论”,特别是针对受害者穿着的指责。指出这种言论是对个体权利的漠视,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挑战。

⚖️**个体权利与社会责任:** 文章强调每个人都有穿着自由,社会有责任提供安全环境。呼吁建立公正的法律和道德约束体系,约束权力,保障个体权利。

📢**警惕集体盲从与恶:** 文章引用《浪潮》等案例,警示集体盲从和恶的潜在危险。呼吁停止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维护社会正义。

男子地铁猥亵女生#时事热点我来评#后续:女主照片疑被扒,有人怪她穿瑜伽裤?“强盗逻辑”惹众怒!

古话说,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

意思是咱得主动避嫌。

可这话还有个潜台词,就是就算你在李子树下整理了帽子,也不能证明你就偷了李子啊。

这事儿,得讲证据,更得讲道理。

咱们再次把目光投向4月8号的上海地铁1号线。

那天发生的事,不少人都知道了。

一个姓姚的男子,41岁。

看着斯斯文文,有点像写字楼里的白领。

可能还是个读过不少书的人。

他在地铁上,对一个年轻姑娘做了很不好的事。

具体咋回事呢?

有视频拍下来了。

姑娘穿着件灰色上衣,下面是条黑色的紧身瑜伽裤。

人长得挺漂亮,年纪不大。

事发的时候,她明显是吓坏了,有点懵,站在那里手足无措。

那个姚某,被指控把不明液体弄到了姑娘的臀部上。

视频里能看到,液体确实在姑娘裤子上。

事情败露后,姚某还想狡辩。

他说“不是我”。

甚至还去抓姑娘的手,不让她走。

这时候,一位穿黄衣服的大姐站了出来。

她指着姚某说,“你拉链开着呢!”

大姐表示自己录了像,已经报警了。

还说要陪着受害姑娘一起去。

姚某一看情况不妙,竟然还想去抢黄衣大姐的手机。

真是慌不择路了。

幸好,周围的乘客也都不是吃素的。

大家一起帮忙,最后警察来了,把姚某带走了。

结果出来了,姚某因为猥亵他人,被依法行政拘留。

这事儿到这,按说该是谴责加害者,安慰受害者。

可网上的风向,有点让人看不懂了。

对姚某,大部分人是骂的。

但也有一些“圣母心”泛滥的。

说啥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说不要过度曝光,毁了人家一辈子。

批评教育一下就行了。

写这篇文章的原作者就直接怼回去了:那受害姑娘的清白和心理阴影谁来负责?

更让人火大的,还在后面。

焦点居然跑偏到了受害的姑娘身上。

她的照片,据传被一些“神通广大”的网友给扒出来了。

虽然文章里打了码,但这种行为本身就让人不寒而栗。

然后,更奇葩的言论冒出来了。

矛头直指姑娘的穿着。

“怪她穿瑜伽裤。”

“女孩子穿那么性感暴露,不就是容易招惹色狼吗?”

“男人都是感性(视觉)动物,看到那样的身材曲线,难免不起歪心思。”

这话听着是不是特别耳熟?

像不像那句老掉牙的“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这就是赤裸裸的“强盗逻辑”!

有人偷了东西,不去怪小偷手脚不干净,反而怪失主没把东西藏好?

有人动了邪念,犯了法,不去谴责作恶者,反而怪受害者“诱惑”了他?

这跟古代那些迂腐的论调有啥区别?

说明清时期,有些地方官员审案子,遇到妇女被侵害的案子,不去严惩施暴者,反而要审问女方是不是“举止轻浮”、“衣饰妖艳”。

甚至有些极端的地方志里,还把一些受辱后自尽的女性称为“烈妇”,仿佛她们的价值就在于用死来“洗刷”所谓的“污点”。

这背后是什么逻辑?

是一种根深蒂固的,试图通过控制个体(尤其是女性)的外在表现,来维护一种表面的社会秩序的思维。

它不去解决根本问题——如何约束权力(包括男性的体力优势或地位优势),如何建立公正的法律和道德约束体系,反而把责任推给最容易被控制、也是最无辜的一方。

这是一种社会治理上的懒政,也是一种集体心态上的怯懦。

它害怕直面人性的幽暗,害怕承认秩序的脆弱,于是就找个替罪羊。

今天怪瑜伽裤,明天是不是就要怪连衣裙?后天是不是连牛仔裤也不能穿了?

这种思维,往深了说,是对个体权利的漠视。

每个人,只要不违法,穿什么衣服是她的自由。

她的穿着是为了让自己舒适、好看,不是为了取悦谁,更不是为了“引诱”谁犯罪。

把男性的冲动归咎于女性的穿着,不仅是对女性的侮辱,也是对所有能克制自身欲望、尊重他人的男性的侮辱。

这让我想起以前的一些案例。

几年前,也有过类似的新闻。

一个女孩夏天穿吊带裙坐公交,被骚扰了。

评论区也是乌烟瘴气,很多人说她“穿得少活该”。

还有个例子,一个女大学生夜晚独自跑步,结果遇害了。

当时也有声音说,“女孩子家大晚上跑什么步?”“穿那么运动是不是不安全?”

你看,总有人能从受害者身上找到“问题”。

仿佛只要受害者足够“完美”,足够“符合”他们心中的规范,罪恶就不会发生。

这可能吗?

德国电影《浪潮》里揭示过,集体性的盲从和恶是多么容易被煽动起来。

当社会不去守护每个个体的边界和权利,而是用一种模糊的“道德规范”去要求受害者时,其实就是在为下一次作恶铺路。

这种“受害者有罪论”的根源,在于一种权力关系的不对等,以及社会对个体自由边界认识的模糊。

它试图用最简单粗暴的方式,给复杂的社会问题找一个简单的“答案”,而这个答案,往往指向了最无助的人。

眼睛看到的是风景还是‘罪证’,拷问的是看客的良心。

我们不能一边享受着现代社会的便利和自由,一边又抱着几百年前的腐朽观念不放。

正如汉娜·阿伦特在分析“平庸之恶”时提到的,很多时候,巨大的恶并非源于多么深邃的恶意,而仅仅是因为放弃了思考,放弃了对是非的基本判断。

停止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吧。

她穿什么衣服,不是任何人可以对她施加侵害的理由。

她的遭遇,需要的是同情、支持和正义,而不是带着有色眼镜的指指点点。

我们愤怒,不仅仅是为这个姑娘,也是为我们自己。

谁能保证自己永远不会成为那个“穿着不合时宜”的人?

谁又能保证自己永远不会成为某个“强盗逻辑”下的牺牲品?

女性有穿瑜伽裤的自由,有穿任何她喜欢的衣服的自由。

社会的责任,是提供一个让她们可以安全行使这份自由的环境。

而不是反过来,用各种规训,去限制她们,甚至在她们受到伤害时,还要再补上一刀。

别让那些“怪她穿瑜伽裤”的噪音,淹没了我们对正义的呼唤。

揪出那个躲在键盘后面的“扒照片”的手。

管住那些随意评判他人穿着的嘴。

让作恶者付出代价。

让受害者得到慰藉。

这才是这起事件后,我们最应该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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