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嗅 04月10日 07:54
对美加征84%关税如何执行,海关总署发布公告。据新华社,海关总署9日发布公告称,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相关公告,自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起,对原产于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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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关总署发布公告,宣布自2025年4月1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所有进口商品加征84%关税。针对已启运的“在途货物”,公告明确了不加征关税的过渡期,并规定了申报进口的时间截止点。进口企业需自行核实货物的运输情况,确保符合相关规定。此外,公告还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销等情况下的申报时间进行了明确,旨在规范关税调整的执行,维护贸易秩序。

🚢 关税调整生效时间:自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起,对原产于美国的所有进口商品,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加征84%关税。

⏳ 过渡期政策: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之前已从启运地启运,并于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至2025年5月13日24时进口的“在途货物”,不加征本次加征的关税。

📝 申报要求:进口企业需自行核实原产于美国进口货物的运输情况,确认货物已于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之前从启运地启运,且相关货物于2025年5月13日24时前申报进口。

🏢 特殊区域货物:对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等出区内销和区外加工贸易内销等贸易方式下进口货物,申请不加征本次加征关税的,应在2025年5月13日24时前申报内销进口。

对美加征84%关税如何执行,海关总署发布公告。

据新华社,海关总署9日发布公告称,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相关公告,自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起,对原产于美国的所有进口商品,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加征84%关税;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之前,货物已从启运地启运,并于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至2025年5月13日24时进口的(以下称“在途货物”),不加征本次加征的关税。

海关总署公告显示,对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起申报进口原产于美国的所有货物,在现行征税方式、适用关税税率(现行适用的最惠国税率或暂定税率与已实施的加征关税税率之和)基础上加征本次加征的关税。

对“在途货物”,进口企业可申请不加征本次加征的关税。进口企业应自行核实原产于美国进口货物的运输情况,确认装载有关货物的运输工具已于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之前从启运地启运,且相关货物于2025年5月13日24时前申报进口。申请不加征本次加征关税的“在途货物”,应在装载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后申报进口;对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等出区内销和区外加工贸易内销等贸易方式下进口货物,申请不加征本次加征关税的,应在2025年5月13日24时前申报内销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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