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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发布新规,旨在支持化妆品原料创新,并加强安全监管。新规共九条,涵盖新原料注册备案、指导服务、监测期管理等多个方面。特别强调完善新原料安全监测期管理,强化不良反应监测,以及建立已使用原料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新规明确了化妆品新原料安全监测期限为3年,注册人、备案人需定期报告使用和安全情况,并对风险信号及时响应。此举旨在保障消费者安全,促进化妆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 新规核心:国家药监局发布《支持化妆品原料创新若干规定的公告》,包含九条举措,旨在推动化妆品原料创新与安全。
⏰ 安全监测期:已注册或备案的化妆品新原料,其安全监测期限为3年,自首次使用该原料的化妆品取得注册或备案之日起算。
📊 定期报告与风险应对:新原料注册人、备案人需建立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价体系,每年提交年度报告。若发现不良反应或安全问题,应立即研究并向技术审评机构报告,同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 暂停使用与产品处置:安全监测期内,若新原料被责令暂停使用,则相关化妆品也应暂停生产、经营和使用,以保障消费者安全。
2025-02-07 18:33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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