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汽车“开门杀”问题引发关注,指的是乘客或司机未观察后方来车而突然开车门导致的事故。扬子晚报报道了一起网约车案例,司机在禁停区停车,乘客未观察后方车辆开门下车,导致骑电动车的行人死亡。司机被判刑,乘客也进行了民事赔偿。尽管部分新能源车配备了预防“开门杀”的功能,但司机和乘客仍需谨慎,确保安全。这起事件再次提醒我们,在上下车时务必注意周围环境,避免此类悲剧的发生。
🚗 案例回顾:广东佛山一网约车司机在禁停区停车,乘客袁某开门下车时,后方电动车撞上车门,导致骑车人死亡。司机和乘客分别承担主要和次要责任。
⚖️ 责任判定:交警认定司机未尽提醒义务,承担主要责任;乘客未观察后方来车,承担次要责任。法院判处司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民事赔偿。
💡 安全警示:虽然部分新能源车型配备了预防“开门杀”功能,但司机和乘客仍需谨慎,在开门前务必观察后方情况,确保安全。
🛡️ 技术辅助:理想汽车和特斯拉等品牌的新能源车型已经上线了预防“开门杀”功能,例如“副驾下车卫士”和软件更新,以减少此类事故的发生。
IT之家 3 月 31 日消息,汽车“开门杀”问题近年来受到关注,所谓“开门杀”就是指机动车上的乘客或司机在打开车门前没有注意到从机动车旁边经过的车辆 / 路人,导致相应车辆 / 路人撞上车门,造成伤亡事故。
媒体“扬子晚报”便通报了这样一起网约车“开门杀”案例,广东佛山网约车司机黄某搭载乘客袁某在禁止停车路段靠右停车,两人顾着结算费用,没观察后方来车情况。袁某从后座左侧打开车门准备下车时,后方罗某驾驶电动车撞上车门受伤,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 图源扬子晚报交警认为,黄某在禁停区临时停车且没尽到提醒乘客确认安全才下车的义务,承担主要责任;袁某没有观察后方来车情况,直接打开车门致人死亡,承担次要责任。
法院审理后,综合考虑被告人对被害人家属进行赔偿并取得谅解等情节,以交通肇事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除司机黄某负刑事责任外,袁某也对罗某家属进行了民事赔偿。
IT之家注意到,目前部分新能源车型已上线预防“开门杀”功能,但司机和乘客仍需在下车前警惕机动车旁边经过的车辆 / 路人,避免造成事故。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