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等六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旨在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自2025年3月31日起,公立医疗机构将全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并自2025年6月30日起降低住院预交金额度。通知强调,医疗机构应参考患者病种的过往费用,合理确定住院预交金,医保患者的预交金将降至个人自付平均水平。此外,通知还要求优化住院费用结算流程,力求在患者出院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逐步实现24小时内结算,以提升医疗服务效率。
💰停止门诊预交金:自2025年3月31日起,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将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降低住院预交金:自2025年6月30日起,公立医疗机构将降低住院预交金额度。具体额度将参考患者同病种前3年的实际费用,特别是个人自付费用,医保患者的预交金将降至同病种同保障类别个人自付平均水平。
✅优化结算流程:通知要求医疗机构优化住院预交金缴纳和住院费用结算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原则上,患者出院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目标是逐步实现24小时内结算。
🏥适用范围:该通知适用于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军队主办的医疗卫生机构。非公立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
六部门:公立医疗机构自3月31日起全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6月30日起降低住院预交金额度。
据新华社,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医保局等6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公立医疗机构自2025年3月31日起全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自2025年6月30日起降低住院预交金额度。
通知要求,公立医疗机构要参考住院患者同病种前3年度实际发生的次均住院费用和个人自付费用,合理确定住院预交金额度,医保患者住院预交金额度降至同病种同保障类别个人自付平均水平。
根据通知,各地相关部门要指导公立医疗机构优化住院预交金交纳、住院费用结算流程,全面提升服务时效。原则上,公立医疗机构要在患者出院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住院费用结算,逐步实现24小时内结算。
此通知适用于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军队主办的医疗卫生机构,非公立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