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少年小辉(化名)背着书包途经广东东莞某工厂时,一只未佩戴嘴套的暗黄色宠物犬突然从铁门内窜出对着小辉吠叫,这种情况虽然已经发生了多次,但这次宠物犬挣脱了狗绳,一边对小辉吠叫,一边穷追不舍。小辉慌不择路,情急下冲向车流汹涌的马路。不幸的是,小辉被一辆吊车卷入车底,右腿遭碾压致七级伤残,进行了截肢,总治疗费用达74万余元。
经交警部门认定,司机张某与小辉对事故负同等责任,保险公司赔付了52万余元。然而,关于剩余的赔偿责任,犬主李某与小辉及监护人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小辉及其监护人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74万余元。
最终,法院认定李某作为饲养人未尽管束义务,需承担70%的赔偿责任,小辉及其监护人自担30%责任。经核算,小辉的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74万余元,扣除已获赔保险金额,李某应对小辉未获得赔偿的损失金额进行赔付。综上,法院判决李某向小辉赔偿15万余元。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