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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胜诉一起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被告安某某在未经证实的情况下,于2023年10月在网上发布了关于“海湾石油进驻中国市场”以及“一升油等于800毫升”等虚假视频,损害了中国石油的名誉权。法院判决安某某公开道歉,并赔偿相关经济损失。此案警示了网络传播的责任,也体现了法律对企业名誉权的保护。
⛽️ 案件背景:被告安某某未经证实,发布了“海湾石油进驻中国市场,消费者欢呼,三桶油压力增大”及“因为计量单位不是测量单位,所以1升油等于800毫升”等虚假视频,这些视频内容被认定为传播虚假事实,侵犯了中国石油的名誉权。
⚖️ 法院判决:法院认为被告的行为构成了对中国石油名誉权的侵害。判决安某某在判决生效后七日内通过其网络账号刊登声明,连续七日向中国石油赔礼道歉,以消除侵权行为造成的影响,并赔偿中国石油相关经济损失及法律维权合理开支。
📢 侵权行为:被告发布的视频内容,如“中石油首次直播关闭评论,解释一升油和八百毫升油的关系”,客观上误导了部分网络用户,导致他们在视频下方对中国石油作出负面评论,加剧了侵权影响。
近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诉安某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宣判,原告中国石油胜诉。法院认为,被告安某某在未举证证明内容属实的情况下,于2023年10月在网上发布“海湾石油进驻中国市场,消费者欢呼,三桶油压力增大”“因为计量单位不是测量单位,所以1升油等于800毫升”视频,属于传播虚假事实的行为,构成对中国石油名誉权的侵害;相关证据显示,安某某发布的“中石油首次直播关闭评论,解释一升油和八百毫升油的关系”视频中的虚假内容,客观上使得部分网络用户信以为真,进而在视频下方作出了针对中国石油的负面评论。
判决安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通过其网络账号以刊登声明的方式,连续七日向中国石油赔礼道歉,以消除侵权行为给中国石油造成的影响,并赔偿中国石油相关经济损失及法律维权合理开支。
来源:经视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