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一审判决,法院认定席xx强行与女方发生了性关系,构成强奸罪(既遂),现席xx已经羁押快2年了。如今二审,但其母亲以及辩护律师提出质疑:
物证矛盾:女方内裤、阴道擦拭物中未检出精斑,且案发次日医院检查显示“处女膜完整,未见新鲜破口”。
床单证据:床单上检出混合DNA(含双方基因型)及精斑(与席xx匹配),但席xx母亲及律师表示这个证据未直接证明两个人发生了性行为。就是没能满足“插入式说法”。“插入式说法”是🇨🇳判定强奸既遂的标准,法律上“插入式说法”不要求处女膜破裂或射精,仅需证明男女双方在发生性关系时,男方对女方有插入的行为。
一审判决时间:
案件的争议点在于两个最关键的问题:1.法律上“插入式说法”不要求处女膜破裂或射精,仅需证明有插入这种。问题在于有精斑但是是在床单上,但是无法认定有没有插入?
2.是否违背妇女意志
女方表示明确拒绝婚前性行为,案发时曾反抗并呼救,后被席xx拖拽回房并拿走手机。而席xx则说女方自愿,其拖拽行为是因女方情绪失控(如点火烧窗帘)而采取的“控制措施”,且女方事后要求房产证加名才报警?(男方说的房产证加名这句话没得到证实)
结果:估计是维持原判或者说改判未遂。
但是有三种情况有三种解释:情况1.因为若法院从医学的角度考虑,改判未遂的可能性较高; 情况2.若强调暴力胁迫的客观证据(席xx对于女方淤青、拖拽),可能维持原判。情况3.无罪的可能性较低:因为需彻底推翻女方的证据,同时席xx的房产证加名这个说法要得已证实,但是目前目前来看还没有达到这个标准。
现如今法院的大概意思就是让席xx承认强奸未遂,但是席xx的母亲及本人不认可强奸未遂罪,觉得席xx无罪。因为争议较多,社会影响力大,案件再次搁置,将于6月7日最终审判。
案件最后,法院要根据“插入式说法”与“有没有违背女方意志”这两大问题来进行判决。同时最终判决时间是6月7日(高考),有在刻意让这起案件降低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