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原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刘守保因涉嫌受贿罪、贪污罪,已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吴忠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诉讼权利,并听取了辩护人意见。刘守保被指控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并贪污公共财物,涉嫌受贿罪和贪污罪,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刘守保曾任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多个重要职务,包括会计处副处长、预算处处长、副厅长等。
⚖️检方指控刘守保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检方还指控刘守保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守保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原党组副书记、副厅长、一级巡视员刘守保(正厅级)涉嫌受贿罪、贪污罪一案,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吴忠市人民检察院向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守保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吴忠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刘守保利用担任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副处长、会计处调研员、预算处处长,党组成员、副厅长,党组副书记、副厅长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