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内地可持续发展报告最新资讯 12月17日,财政部会同中国其他部委和机构发资料布了《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在强制性要求发布之前,企业可自愿实施。 1月17日,在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下,以下证券交易所正式发布了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指南: 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3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北交所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指南》,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财政部发布的资料和通知 中国内地及香港 2024年12月31日,财政部针对以下会计事项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及 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此解释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月3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1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两项有关新保险合同准则的实施问答。 国际 1月6日,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4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该通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编制2024年年报应予关注的准则实施重点; 切实加强组织实施与监督检查,认真扎实做好企业2024年年报工作: 企业应当严格执行会计准则,加强内部控制。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提高审计质量。 监督检查部门应当加强协同配合,持续强化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