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改判为不必返还。
因为生下的遗腹子是孙女,所以公婆认为不是“香火”,不想要。在儿媳还在哺乳期间,未来孙女需要养育的情况下,要求返还彩礼。
一审判决返还2万就十分离谱,还好二审改判了。
提醒了所有女性,公婆即使承诺儿媳生下遗腹子,会帮着带、会给经济支持。孩子一旦生了塞不回去,公婆撕毁契约,这个母亲一点办法都没有。孩子生了,法律上就是母亲的责任。公婆可以拍屁股走,母亲没有办法。
遇到重男轻女家庭更惨了,生了孙女,公婆直接不要孩子,什么之前的承诺?
本案例,公婆更是起诉索回彩礼。
至于他们家为什么先办婚礼而不领证,可能是有的地方:夫家要等女的生了儿子,才领证。
丈夫离世了,有遗腹子,女性的最优解应该是:落胎,不生。
https://weibo.com/6105713761/5146625242040939
江西那个事例,21岁的女外卖员,丈夫去世了,婆婆拿到赔偿金,立刻把儿媳和的半岁孙女赶出家门(按法律说,赔偿金应该有儿媳和孙女)。这个单亲妈妈接受采访时说:“在江西(视频为了和谐,字幕打成了“那边”)这个地方,女儿不是血脉。”
再配合上江西省全国最高的出生性别比,江西彩礼就活该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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