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正式发布,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该管理办法对人脸识别技术在多个方面的应用进行了明确规范,旨在保障个人信息安全和维护公共利益。新规强调,在满足相同业务需求时,不得将人脸识别作为唯一验证方式;在公共场所安装设备需谨慎,并设置明显提示;鼓励优先使用国家身份认证渠道;同时,禁止误导、欺诈或胁迫个人使用人脸识别技术。此外,还规定了系统应采取多项安全措施保护人脸信息安全,以应对潜在风险。
🚨不得将人脸识别作为唯一验证方式:在实现相同目的或达到同等业务要求的情况下,如果存在其他非人脸识别技术方式,则不得强制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国家另有规定的,则按照其规定执行。
🏢公共场所设备安装需谨慎:在公共场所安装人脸识别设备时,必须出于维护公共安全的必要性,并依法合理确定人脸信息采集区域。同时,应设置显著的提示标识。禁止在宾馆客房、公共浴室、公共更衣室、公共卫生间等私密空间内部安装人脸识别设备。
✅鼓励优先使用国家认证渠道:鼓励在验证个人身份时,优先使用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等渠道。
⚠️禁止误导、欺诈和胁迫: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办理业务或提升服务质量等为由,误导、欺诈或胁迫个人接受人脸识别技术验证身份。
🛡️加强系统安全措施:应用人脸识别技术验证个人身份的系统,应当采取数据加密、安全审计、访问控制、授权管理、入侵检测和防御等措施,以保护人脸信息安全。
媒体:人脸识别不能是唯一验证方式。
近日,《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发布,今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了以下安全规范
①实现相同目的或者达到同等业务要求,存在其它非人脸识别技术方式的,不得将人脸识别技术作为唯一验证方式。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②在公共场所安装人脸识别设备,应当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依法合理确定人脸信息采集区域,并设置显著提示标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宾馆客房、公共浴室、公共更衣室、公共卫生间等公共场所中的私密空间内部安装人脸识别设备。
③应用人脸识别技术验证个人身份、辨识特定个人的,鼓励优先使用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等渠道实施。
④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办理业务、提升服务质量等为由,误导、欺诈、胁迫个人接受人脸识别技术验证个人身份。
⑤人脸识别技术应用系统应当采取数据加密、安全审计、访问控制、授权管理、入侵检测和防御等措施保护人脸信息安全。(via 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