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科技资讯 03月21日 17:56
《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发布:不得将人脸识别技术作为唯一验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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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网信办、公安部联合发布《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旨在规范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保障个人信息安全。该《办法》将于2025年6月1日施行,明确了在不同场景下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规范,包括不得将其作为唯一验证方式,鼓励使用国家身份认证渠道,禁止误导、欺诈、胁迫个人接受人脸识别,以及对公共场所人脸识别设备的安装和数据安全提出了具体要求。新规旨在平衡技术发展与个人信息保护,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 明确了人脸识别技术应用的安全规范,当存在其他非人脸识别技术方式时,不得将其作为唯一验证方式。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鼓励优先使用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等渠道实施人脸识别技术验证个人身份、辨识特定个人的。

🚫 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以办理业务、提升服务质量等为由,误导、欺诈、胁迫个人接受人脸识别技术验证个人身份。

📍 在公共场所安装人脸识别设备,应当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依法合理确定人脸信息采集区域,并设置显著提示标识。禁止在私密空间安装人脸识别设备。

🔒 人脸识别技术应用系统应当采取数据加密、安全审计、访问控制、授权管理、入侵检测和防御等措施保护人脸信息安全。

快科技3月21日消息,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联合公布《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了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规范。

一是实现相同目的或者达到同等业务要求,存在其他非人脸识别技术方式的,不得将人脸识别技术作为唯一验证方式。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是应用人脸识别技术验证个人身份、辨识特定个人的,鼓励优先使用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等渠道实施。

三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办理业务、提升服务质量等为由,误导、欺诈、胁迫个人接受人脸识别技术验证个人身份。

四是在公共场所安装人脸识别设备,应当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依法合理确定人脸信息采集区域,并设置显著提示标识。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宾馆客房、公共浴室、公共更衣室、公共卫生间等公共场所中的私密空间内部安装人脸识别设备。

五是人脸识别技术应用系统应当采取数据加密、安全审计、访问控制、授权管理、入侵检测和防御等措施保护人脸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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