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航空小筑的方方 2025-03-14 09:15 广东
近日,因为国防部发言人对于台湾海峡的一系列声明,引发网上热议。但实际上这些话一直都在说,不是到今天才突然想起来的。之前也写过一篇,现在重新再解说一遍。
首先,“国际水域”一词,出自2007年版《美国海上行动法指挥官手册》,用以指称“领海以外的所有海域,包括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公海”。这是典型的以国内法凌驾国际法了,当然也是鹰酱的一贯做法,不奇怪。
但是如果任由鹰酱在国际上胡说八道,极易误导普通民众。对于大多数连中国在哪都不一定清楚的西方民众,更搞不清楚“国际水域”、“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公海”这些概念,国际舆论导向就是这么被扭曲的。CNN、BBC玩这些玩得溜熟。
但是,鹰酱还有一层更险恶的用心,就是通过混淆概念来动摇我们的法理基础。我们宣布台湾海峡是管辖水域,前提就是两岸同属一个中国,在此基础上,按照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延伸出来,最大宽度220海里的台湾海峡确实是兔子管辖水域。但如果按照鹰酱的操作手法,先用单边拟定的“国际水域”混淆概念,再否定兔子对台湾海峡的管辖权,接下来就会动摇“两岸同属一个中国”的法理基础——不要管合不合理,这些年鹰酱一直都是这么玩的。
所以兔子不厌其烦地一再抠字眼,强调对台湾海峡的管辖权,根本目的就在这里。
同样,前段时间兔子反击炒作“海峡中线”也是同样的目的。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海岸相向或相邻国家间专属经济区的界限,应在《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所指的国际法的基础上以协议划定,以便得到公平解决。”有一些国家关于专属经济区的立法规定,在从其领海基线到与邻国之间的中间线的距离不足200海里时,其专属经济区的范围到中间线为止。也有一些国家规定,在其经济区和其他国家经济区相重叠时,专属经济区的边界由有关国家协商决定。
无论哪一种情况,都是由法理国家协商解决专属经济区划分问题。而对于台湾海峡中间的专属经济区来说,如果说存在这么一条“法理中线”的话,那无疑极易被诱导为变相承认对岸的法理地位。所以兔子一再强调,不存在所谓的“海峡中线”,就是这个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