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guoji1.html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李力教授因聘期考核未合格,在社交平台发布“罪己诏”引发广泛关注。尽管他在四年内发表了16篇论文,但因未达到学校对C刊的要求,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法学院随后发布声明,强调考核依据学校制度和聘用合同,旨在激励教师提升教学与科研水平,并非末位淘汰制,且考核不合格不会导致解聘,教授享有申诉权利。学院同时呼吁媒体客观公正报道,并感谢李力教授的贡献。
👨⚖️李力教授事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李力教授因考核不合格在社交平台发文,引发舆论关注,其中提到四年发表16篇论文但仍未达标。
📜考核制度与结果: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声明指出,李力教授因发表论文未达到学校要求,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但并非末位淘汰,且不影响其聘用。
⚖️学校回应与申诉权:学校强调考核旨在激励教师提升教学科研水平,李力教授享有申诉权利,学院将依法依规处理,并呼吁媒体客观报道。
2025-03-13 12:05 浙江

转自:农视网 编辑 | 赵宁宁 主编 | 杨公元 监审 | 宋锦峰
据上游新闻报道,3月11日,有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因考核不合格当场退群,并在朋友圈发‘罪己诏’”的消息在网上引发广泛关注。相关截图显示,ID名“李力”的用户在社交群内表示,因考核不合格而退群,“因为马上就要退休了,尤其是昨天晚上接到考核公示通知,感觉自己无脸再继续混了!今天上午将在朋友圈发个罪己诏,中南法学院眼瞎,当年怎么引进蠢才,我无能之辈!四年发了16篇,近四十万字论文,其中3个C。确实没有大刊!发表太难了!给大家添堵了。”疑为“李力”另一ID的“阿力2”在朋友圈发“罪己诏”感叹:“我自认无能。2021-2024年,发表论文16篇(译文1篇,5万字)!完成教学任务和研究生指导,四年考核都合格,还有一年优秀,怎么合到一起就不合格了呢?学校要求10%不合格,本人唯一不合格二级教授,惭愧惭愧!荣幸之至!当年负责引进人才的做何感想!”
社交平台流传的朋友圈截图。网络图
记者登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官网“师资队伍”栏目发现,李力为该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官网并未显示更多信息。另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澜新闻网2018年9月27日发布的《李力教授受聘法学院首位“南湖学者”特聘教授》新闻稿显示,李力教授于2018年9月加盟该校,受聘为法学一流学科“南湖学者”特聘教授。新闻通稿评价其加盟对推动法律史学科发展、提升学科国际化与文化传承具有重要意义。
李力教授受聘法学院首位“南湖学者”特聘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澜新闻网
该新闻稿中关于李力教授的简介如下:李力,1964年生于兰州市,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法学学士(1985)、法学硕士(1988),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2006);曾任中央民族大学法律系讲师、副教授、法律系副主任,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副教授、教授、法律系主任;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南湖学者”特聘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兼职教授,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日本国立东京外国语大学客座教授。3月12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发布关于李力教授聘期考核情况的说明:近期,我院关注到部分媒体和公众对李力教授聘期考核情况的讨论。为澄清事实,确保信息的准确传达,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1.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专任教师岗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中南大政字〔2016〕134号)及2018年《人才引进协议》,经法学院审查,李力教授聘期内在普通C刊发表论文1篇、报纸发表论文2篇(按C级认定),明显低于考核要求,未完成所应履行的岗位职责,学院认定其聘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2.学校、法学院均不存在所谓的“10%末位淘汰”制度。考核严格依据学校制度和聘用合同,旨在激励教师提升教学与科研水平,促进学校整体发展。3.聘期考核不合格并无严重后果。聘期考核不合格,不会导致“非升即走”或“解聘”的后果,只是在薪酬上会略有降低。4.该考核结果公示后,李力教授享有提出申诉的权利。法学院坚决维护每一位教师的合法权益,支持其通过正规渠道表达诉求,并将依法依规处理相关申诉。5.学院对李力教授学院官网简介信息未作任何更改。我们始终坚持信息公开透明,确保所有信息的发布和更新均符合相关规定。6.呼吁媒体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以还原事实真相为出发点进行真实报道。法学院愿意与媒体和社会各界保持沟通,共同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法学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每一位教师的努力与贡献。我们将继续完善考核机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感谢李力教授对法学院所作出的贡献!感谢社会各界对法学院的关心与支持!
阅读原文
跳转微信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