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 03月09日
“无理由全额退款”,三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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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推出住宿业客房预订退订指导意见,试行一年。规定非法定节假日入住前7日以上、法定节假日入住前15日以上可无理由全额退款。因不可抗力因素,消费者提供佐证材料后也须全额退款。特价房、促销房除外。同时要求住宿业经营者设立快速退款机制,线上平台需显著标注退订政策。三亚开通“12345退订专线”,纳入先行赔付通道,建立相关调解机制,保障游客权益。

🗓️ 非法定节假日入住前7日以上、法定节假日入住前15日以上,消费者可享受无理由全额退款。

🛡️ 因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航班取消等不可归责于消费者的原因,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后,住宿方必须全额退款。

⚠️ 住宿方需在预订页面醒目标注“限时特惠不可退”字样,并二次确认消费者已知晓不可退规则;特价房、促销房不适用无理由退订。

⏱️ 住宿业经营者应设立“信用退”“无忧退”等快速退款机制,2小时内响应退订申请,并在限定时间内退回款项,不得无故扣留、少退房款。

📞 三亚开通“12345退订专线”,24小时接诉、48小时办结,同时“三亚放心游”平台将此类投诉纳入先行赔付通道。

2025-03-09 12:30 上海

澎湃新闻记者 王鑫 实习生 王潇笛

3月8日,《三亚市住宿业客房预订退订指导意见(试行)》(下称《指导意见》)将进行为期一年的试行。


《指导意见》规定,非法定节假日期间,住宿业经营者、线上预定平台应遵循客房入住前7日以上可无理由全额退款规则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与国庆节)期间,住宿业经营者、线上预定平台应遵循客房入住前15日以上可无理由全额退款规则

《指导意见》还列举了特殊情形处理方式:因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航班取消等不可归责于消费者的客观原因退订,住宿业经营者、线上预定平台在消费者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后须全额退款。住宿业经营者、线上预定平台应在预订页面首屏以醒目字体标注“限时特惠不可退”;住宿业经营者、线上预定平台应向消费者二次确认“已知晓不可退规则”。特价房、促销房不适用于无理由退订范围。

《指导意见》要求住宿业经营者应设立“信用退”“无忧退”等快速退款机制,在消费者提交退订申请后,在2小时内必须响应,在限定时间内退回款项;不得以其他理由扣留、少退消费者房款;对于线上预订平台,《指导意见》要求须在预订页面显著位置标注退订政策、禁止使用模糊表述(如“部分退款”“酌情收取”)等。

为保障游客权益,三亚开通“12345退订专线”,实行24小时接诉、48小时办结;“三亚放心游”平台将此类退订投诉纳入先行赔付通道,再向责任方追偿。建立相关调解机制,由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亚市旅游行业协会联合会、三亚市旅游品质保障协会等联合参与争议调处。



本期编辑 邢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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