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发布第五十七批指导性案例,聚焦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涵盖古文化遗址、古建筑、石窟寺、石刻等多种类型。案例展现了检察机关系统保护、梯次监督的优势,既有依法惩治文物犯罪的刑事检察,也有运用行政、民事公益诉讼手段,通过磋商、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监督行政机关履职、追究违法主体责任。不同方式协调互补,层层递进,凝聚多方力量,形成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合力。
🏛️ 最高检发布第五十七批指导性案例,主题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体现检察机关对该领域的高度重视。
📜 案例涉及多种文物和文化遗产类型,包括古文化遗址(如秦直道遗址)、古建筑、石窟寺、石刻等,反映了文物保护工作的广泛性。
⚖️ 检察机关综合运用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手段,形成梯次监督体系。既有惩治文物犯罪的刑事手段,也有通过磋商、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追究违法主体民事责任的公益诉讼手段。
🤝 案例强调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行政机关等多方参与、密切配合,共同凝聚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合力,形成保护文物的良好局面。
最高检:持续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办案力度。
记者3月1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最高检日前印发了以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为主题的第五十七批指导性案例。这批案例体现了文物类型、损害情形的多样性,展现了检察机关系统保护、梯次监督的优势。据介绍,这批指导性案例包括“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检察机关督促保护秦直道遗址公益诉讼案”等5件,涉及的文物和文化遗产类型包括古文化遗址、古建筑、石窟寺、石刻等。
这些案例中,既有检察机关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依法惩治文物犯罪的案例,也有运用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手段,通过磋商、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梯次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追究违法主体民事责任的案例,不同方式之间协调互补、层层递进。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行政机关等多方参与,密切配合,凝聚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