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技报 02月25日
[要 闻] 海南出台南繁科研用地新规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guoji1.html

 

海南省近日印发《国家南繁科研育种保护区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旨在规范南繁科研育种保护区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保障科研育制种用地需求,破解土地碎片化、中介乱象及流转双方权益保障等问题,助推南繁产业高质量发展。该《办法》共六章三十二条,重点从流转方式、流转程序、流转合同、流转管理等方面构建全链条管理体系,将于4月1日起施行,历时2年调研论证形成,充分吸纳各方诉求,确保政策科学性与可操作性。

🧩 针对“插花地”问题,《办法》允许通过承包地互换或经营权置换等方式整合零散地块,鼓励统一建设高标准智慧化连片试验田,以强化用地稳定性。

🌱 《办法》严格规定流转土地依法依规用于南繁科研育制种,非南繁科研季可轮作粮食或绿肥,违规用地实行退出机制,确保土地用于南繁科研。

💰 在保障供地农民权益方面,《办法》明确严管中介机构违规行为,落实供地农民补贴政策,鼓励南繁单位提供就业岗位,建立联农带农长效机制。

🤝 为了提高制度可操作性,《办法》引入平台实现土地资源优化配置,赋予南繁单位同等条件优先续约权,建立土地规模适配科研需求、流转价格动态调查等机制,兼顾资源节约与政策落地。

    科技日报海口2月24日电 (记者 王祝华)24日,记者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获悉,为规范南繁科研育种保护区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保障科研育制种用地需求,海南省政府办公厅于近日印发《国家南繁科研育种保护区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着力破解土地碎片化、中介乱象及流转双方权益保障等突出问题,助推南繁产业高质量发展。

    本次印发的《办法》共六章三十二条,重点从流转方式、流转程序、流转合同、流转管理等方面构建全链条管理体系,将于4月1日起施行。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海南省实际,历时2年调研论证形成。调研期间通过发放问卷、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充分吸纳供地农民、南繁单位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方诉求,确保政策科学性与可操作性。

    在强化用地稳定性方面,《办法》针对“插花地”问题,允许通过承包地互换或经营权置换等方式整合零散地块,鼓励统一建设高标准智慧化连片试验田;严格规定流转土地依法依规用于南繁科研育制种,非南繁科研季可轮作粮食或绿肥,违规用地实行退出机制。在保障供地农民权益方面,《办法》明确严管中介机构违规行为,落实供地农民补贴政策,鼓励南繁单位提供就业岗位,建立联农带农长效机制。在提高制度可操作性方面,《办法》引入平台实现土地资源优化配置,赋予南繁单位同等条件优先续约权,建立土地规模适配科研需求、流转价格动态调查等机制,兼顾资源节约与政策落地。

Fish AI Reader

Fish AI Reader

AI辅助创作,多种专业模板,深度分析,高质量内容生成。从观点提取到深度思考,FishAI为您提供全方位的创作支持。新版本引入自定义参数,让您的创作更加个性化和精准。

FishAI

FishAI

鱼阅,AI 时代的下一个智能信息助手,助你摆脱信息焦虑

联系邮箱 441953276@qq.com

相关标签

南繁育种 土地流转 农业政策 海南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