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扑-热帖 02月22日
[每日茶水间]男子喝多在窗边呕吐时坠亡,KTV被判担三成责任,你认为判决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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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某酒后在KTV卫生间呕吐时不慎坠楼身亡,家属起诉KTV索赔119万余元。法院认为,KTV作为娱乐场所经营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但前提是经营者对危险源具有一定可控性。同时,丁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酒后开窗并将头部探出窗外,自身也应承担责任。综合双方过错程度,法院判决KTV承担30%的责任,赔偿家属各项损失48万余元。该判决引发了关于娱乐场所安全保障义务与个人责任边界的讨论。

🍻KTV经营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但前提是其对危险源具有可控性。本案中,法院认为KTV未能充分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因此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死者丁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酒后行为失当,对自身安全疏忽大意,是导致悲剧发生的重要原因。法院认定丁某自身承担70%的责任,体现了对个人行为责任的强调。

⚖️法院综合考虑了KTV的安全保障义务和丁某的个人责任,最终判决KTV承担30%的责任,赔偿家属48万余元。这一判决体现了公平合理的原则,平衡了各方利益。

2024年1月,男子丁某酒后约两三位朋友到卡拉OK唱歌,期间共同喝了100多瓶啤酒、半瓶洋酒。当晚,丁某在同行人陪同下上卫生间,趴在卫生间窗户口呕吐不止,过程中不慎坠楼,头部受伤,后送至医院抢救治疗后无效身亡。丁某家属认为卡拉OK经营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遂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人身伤害各项损失合计119万余元。

法院受理后认为,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负有安保义务的前提是经营者对危险源具有一定可控性。

同时,丁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酒后开窗,且将头部探出窗外,其对损害结果的发生亦应承担责任。综合案件证据,结合双方过错程度,确定被告卡拉OK中心对涉案事故的发生承担30%的责任,丁某承担70%的责任,被告卡拉OK中心赔偿原告方各项损失合计48万余元。

JRs认为这个判决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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