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毅表示,一要天下为公。各国都有自己利益和立场,但既然进了安理会,就不能只考虑一己私利,而要把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摆在最前面,按照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作出客观公正判断,发挥积极正面作用。二要精诚合作。协商一致是安理会有效运作的重要基础。但我们看到,有的成员试图把安理会变成攻击指责场所,把国际公器变成地缘政治工具,这违背了创立者的宗旨。重塑五常团结是当务之急,要从开展建设性讨论做起。三要言出必行。根据联合国宪章,安理会通过的决议具有法律效力,应当不折不扣执行。联合国全体会员国,尤其是安理会成员,都要重视这项国际义务,不能搞选择性适用,更不能搞双重标准。四要改革完善。中方支持继续通过广泛、民主协商,就包括安理会在内的联合国改革寻求共识,使安理会更具代表性,更有行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