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扑-热帖 02月16日
[流言板]因“人在车里不算违停” 理由申诉,交警回应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guoji1.html

 

南京江宁市民张某因在莱茵达路天印花园路段非机动车道违停7分钟,被电子探头抓拍。张某申诉称仅停车2分钟,且人在车内,但交警调查发现其行为已妨碍交通,存在安全隐患。该路段为严管路段,设有禁停标志。交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驳回申诉,处以罚款。提醒广大车主注意交通法规,切勿随意违停。

📍张某在南京江宁莱茵达路天印花园路段的非机动车道违停,实际时长为7分钟,并非其声称的2分钟。

⚠️张某违停期间,路过的非机动车被迫绕行至机动车道,造成安全隐患。

🚫该路段为严管路段,设有明确的禁止违停标志和违者抓拍的警示。

👮‍♂️交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张某的违停行为处以罚款,且申诉无效。

近日,家住南京江宁的市民张某通过12345反映,称自己将车停在莱茵达路天印花园路段,人坐在车里等朋友,前后2分钟,结果被路边的电子探头抓拍违停。张某对此不认可,希望能够撤销该违停。

高新区中队接到反映后立即介入,调查发现事发当天,张某将车辆停在该路段的非机动车道上,路过的非机动车纷纷避让到机动车道上,存在很大安全隐患。事实上,也并不像张某说的2分钟,而是7分钟。交警表示,这条路为严管路段,双向都设有禁止违停、违者抓拍标志,张某在收到短信提醒后认为人在车上交警不会予以处罚,未将车辆驶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张某违停事实存在,无法撤销。

来源:扬子晚报

Fish AI Reader

Fish AI Reader

AI辅助创作,多种专业模板,深度分析,高质量内容生成。从观点提取到深度思考,FishAI为您提供全方位的创作支持。新版本引入自定义参数,让您的创作更加个性化和精准。

FishAI

FishAI

鱼阅,AI 时代的下一个智能信息助手,助你摆脱信息焦虑

联系邮箱 441953276@qq.com

相关标签

违停 交通安全 严管路段 道路交通安全法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