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政府发布《海南省支持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公开征求意见稿)》,拟推出18条举措,从企业引进培育、基础设施建设和集聚发展等方面入手,为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注入动力。措施中提到,对运输机场通用航空专用设施、A类通用机场以及低空飞行器公共起降场的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社会投资项目可按项目总投资的20%申请资金支持,单个机场项目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单个起降场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同时,对符合省级规划的低空公共通信、导航和监视基础设施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社会投资项目可按项目总投资的50%申请资金支持,资金支持总额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万元。
✈️海南省发布18条措施,旨在促进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措施涵盖企业引进培育、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集聚等方面。
💰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对运输机场通用航空专用设施、A类通用机场以及低空飞行器公共起降场的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社会投资可申请资金支持,机场项目最高2000万元,起降场项目最高500万元。
📡对于符合省级规划的低空公共通信、导航和监视基础设施的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社会投资同样可以申请资金支持,每年支持总额最高不超过2500万元。
e公司讯,据海南省政府网站2月16日消息,《海南省支持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公开征求意见稿)》已制定完成,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海南省拟推出18条举措,围绕促进企业引进培育、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和集聚发展等方面精准发力,为全省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注入强劲动能。为支持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行,《若干措施》提出,对运输机场通用航空专用设施、A类通用机场以及低空飞行器公共起降场的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属社会投资的可在委托第三方完成项目投资评估后,按照项目总投资的20%申请资金支持,单个机场项目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单个起降场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符合省级规划的低空公共通信、导航和监视基础设施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属社会投资的可在委托第三方完成项目投资评估后,按照项目总投资的50%申请资金支持,资金支持总额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