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发布《海南省支持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公开征求意见稿)》,旨在通过18条具体举措,促进企业引进培育、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和集聚发展。其中,对通用航空专用设施、A类通用机场和低空飞行器起降场的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社会投资可申请最高2000万元/500万元的资金支持。同时,低空公共通信、导航和监视基础设施项目,社会投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500万元的资金支持,以推动海南省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资金支持**: 海南省对运输机场通用航空专用设施、A类通用机场以及低空飞行器公共起降场的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社会投资可在完成项目投资评估后,申请项目总投资20%的资金支持,单个机场项目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单个起降场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基础设施**: 针对符合省级规划的低空公共通信、导航和监视基础设施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社会投资同样可在完成项目投资评估后,申请项目总投资50%的资金支持,但资金支持总额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万元。
🚀**发展目标**: 通过以上资金支持政策,海南省旨在促进企业引进培育,支持基础设施建设,从而集聚发展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
2月16日,据海南省政府网站消息,《海南省支持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公开征求意见稿)》已制定完成,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海南省拟推出18条举措,围绕促进企业引进培育、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和集聚发展等方面精准发力。为支持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行,《若干举措》提出,对运输机场通用航空专用设施、A类通用机场以及低空飞行器公共起降场的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属社会投资的可在委托第三方完成项目投资评估后,按照项目总投资的20%申请资金支持,单个机场项目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单个起降场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符合省级规划的低空公共通信、导航和监视基础设施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属社会投资的可在委托第三方完成项目投资评估后,按照项目总投资的50%申请资金支持,资金支持总额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