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温州买房这个决定是正确的吗,我们十年二十年都住不上这个房子,就放在那里,无使用价值,仅有就是心理价值,让玲如心理有保障,但我认为保障有很多方式,不仅仅这一种。现在的地产买过来房子就掉价,万科都崩盘了,房价一蹶不振,温州市内还好一些,温州瓯北、永嘉这种非核心地段,掉价这是必然的,现在不是刚需谁会去投资转房产,二十年后房子房龄都已经多老了,再住进去也是老破小了,现在买这二十年房龄就是掉价。这房子占用大量的资金买过来,用不到住不上每月还着贷款,严重影响以后我们两个人的生活质量,对于我来讲心理压力和实际生活体验,我都不能接受。我得钱可以不断的通过理财投资去获得新的收益,现在的情况也确实是这样的,我的钱能不断生钱,提高我们的生活质量,为什么要去做让自己背负一套看不见、用不上的债务、让资产不断损失,这对我们俩以后的日子只是负担,我愿意为她不理性,但不会做这种冲昏头脑的决定。
我在尽力权衡每一个决定对我们以后生活的影响,我想清晰的规划我们以后的生活,我答应她沈阳已经全款的房子加她的名字,以后在新区或者我们一起工作的地方再买一套房子也写她的名字,我也答应她双方工作稳定有了更多积蓄之后可以在温州买一套投资类型的公寓,这是我对她的保障,是我对她的承诺和照顾。我想问谁结婚会把婚前财产也给女方的,这笔钱要比温州的首付款还多得多,是我不愿意给她花钱吗?
我觉得玲如是小孩子,我讲道理她听不进去,自己认定的事情从不愿意改变,也不管事实是否如此,她用 4 个小时的时间久给了我两个选择,并且一天一个新的要求,让我辞去国企的稳定工作,定居在浙江省,这对我冲击非常大,在我还没有解决上一个难题的时候,一个更致命的问题就甩到我脸上,并且还是只给我两个选择。
我认为感情从来都不是非黑即白的,面对难题两个人需要共同经营解决,现在的她不信任我,她不相信结婚以后我依然会对她和现在一样,我依然会把她照顾的很好,我们家会把她照顾得很好,感情中信任和理解是核心,两个人如果没有信任,很慢一起经营未来,房子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她给自己的负担也很重,看着网上的各种远嫁信息吓自己,选对了人远嫁重开不是一种赌博,最后几天对我态度冷漠,我也很受伤很难过。
我不想失去她,我和她之间的感情是怎么样的,我怎么能放得下她,我又怎么样才能不放下,这就是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