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科技资讯 02月13日
广州天河区法院回应“首例智能驾驶致死案宣判”:不存在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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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则关于“L3级自动驾驶首例判决,车企担责70%”的消息在网络上引发热议,该消息称车主驾驶小鹏G9开启L3级自动驾驶时发生追尾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法院判决车企承担主要责任。对此,广州天河区法院表示不存在该网传案件。小鹏汽车法务部也发布声明,称该事故、诉讼及法院判决纯属捏造,并表示将依法追究造谣者和传播不实信息者的法律责任。此事件提醒公众在获取信息时应保持警惕,核实信息来源,避免被不实信息误导。

📰**网传L3级自动驾驶首例判决:** 消息称小鹏G9在开启L3级自动驾驶时发生追尾事故,车企被判承担70%的赔偿责任,引起广泛关注。

⚖️**法院与车企双双否认:** 广州天河区法院经核查后表示不存在该网传案件,小鹏汽车法务部也发布声明,称该事故、诉讼及法院判决纯属捏造。

⚠️**小鹏汽车采取法律行动:** 小鹏汽车已对发布不实内容的账号完成取证,将依法追究造谣者和传播不实信息者的法律责任。

快科技2月13日消息,有自媒体发布《L3级自动驾驶首例判决!车企担责70%,智驾法规全面重构》的文章,引起网友关注热议。

文中称,2024年12月,车主王某驾驶小鹏G9(选装XNGP 4.0系统)在高速开启L3级自动驾驶,车辆未识别前方故障货车导致追尾,造成1死2伤。

法院判定车企算法缺陷(激光雷达与视觉融合失效)为主因,需赔偿医疗费、车辆损失共计218万元;车主未及时接管承担次要责任。车企承担70%赔偿责任,车主自负30%。

这一“首案判决”为智能驾驶责任划分立下标杆,倒逼行业技术升级与法规完善。

对此,有媒体向广州天河区法院进行了求证,对方工作人员回复称:经核查,不存在该网传案件。

而此前报道显示,2月12日,有网络消息称“国内首例智能驾驶致死案宣判,车企小鹏被判担责70%”,引起外界关注。

当日下午,小鹏汽车法务部发布消息回应称,上述消息所涉及的车辆碰撞事故、诉讼及法院判决纯属捏造。

我们已经对该账号发布的全部不实内容完成取证,将对造谣者和传播不实信息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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