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科技资讯 02月12日
娃哈哈发布商标转让声明:转让给食品公司 仍在集团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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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哈哈集团近日转让“娃哈哈”商标一事引发广泛关注。对此,娃哈哈集团发布声明澄清,此次商标转让涉及387件商标,由集团公司转让至食品公司。声明指出,食品公司成立之初,集团公司已将“娃哈哈”系列商标作为出资注入食品公司,并经过评估和主管部门同意。由于历史纠纷,商标转让登记备案未能完成,但食品公司长期作为商标实际权利人使用,并授权集团公司及其关联方使用。目前,商标转让正在依法处理,未对集团经营和资产稳定造成不良影响。

📜娃哈哈集团正在将387件“娃哈哈”系列商标从集团公司转让至食品公司,以符合公司成立之初的资产注入安排。

💰食品公司成立时,娃哈哈集团已将“娃哈哈”系列商标作为出资注入,并经过评估和主管部门同意,食品公司拥有商标所有权,集团公司取得食品公司39%的股权。

🤝由于集团公司与外资公司之间的历史纠纷,商标转让的登记备案未能完成,但食品公司作为商标实际权利人长期自用,并持续授权集团公司及其关联方使用。

⚖️娃哈哈集团强调,本次商标转让事件正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不会对集团公司的经营和资产稳定造成不良影响。

快科技2月12日消息,近日,娃哈哈集团转让“娃哈哈”商标的动作引发热议。

对此,杭州娃哈哈集团12日发布了一份声明称,目前,“娃哈哈”系列商标共计387件正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由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转让至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

“娃哈哈”系列商标初始登记在集团公司名下。

食品公司成立时,集团公司以“娃哈哈”系列商标作为出资注入食品公司,该次出资经过评估并获得了当时主管部门的同意,“娃哈哈”系列商标也作为实物出资项下无形资产列入,同时部分商标以资产转让方式由食品公司向集团公司购买。

据此,食品公司获得“娃哈哈”系列商标所有权,集团公司取得食品公司39%的股权。

双方按规定向主管机关提交了商标转让申请。

之后,因集团公司与外资公司之间历史纠纷的缘故,未完成商标转让的登记备案,并非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禁止转让事由。

“娃哈哈”系列商标登记在集团公司名下期间,食品公司作为商标实际权利人长期自用,并持续授权集团公司及其关联方使用“娃哈哈”系列商标。

针对本次商标转让事件,目前正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且未对集团公司经营和资产稳定造成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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