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癌10年的肖先生起诉前就职单位徐州市税务局,因其认为办公大楼装修导致的室内空气污染与其患甲状腺癌有关。自2009年起,该局三十余名职工中有10人被诊断出不同癌症,他们怀疑与办公大楼装修有关。2007年11月,他们搬入刚装修完一个月的大楼,次年有检测报告显示部分办公室甲醛和氨气超标。
2017年,肖先生起诉税务局,一审法院认定装修及购置办公用具导致室内空气污染物超标与其患病有因果关系,判决税务局支付约7000元。
但2019年税务局提起上诉,2024年底,二审法院依据新的司法解释,认为本案不作为生态环境侵权案件处理,撤销了一审判决,驳回肖先生的诉讼请求。
肖先生计划以人身权受侵害再次提起诉讼,但面临举证困难。类似案例显示,证明装修与致病因果关系很难。律师建议肖先生可以向装修公司或家具厂商提起诉讼,并追究其责任,但现实中很难直接证明疾病是因装修导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