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意见》从标题到正文都清晰指明,惩治措施针对的是极少数涉“独”言行恶劣、谋“独”活动猖獗的“台独”顽固分子,以及他们实施的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凡是以身试法的“台独”顽固分子,不管其身在何处,国家执法司法机关都将一追到底,依法严惩。需要指出的是,这份司法文件不针对、不涉及广大台湾同胞。我们始终尊重、关爱、造福台湾同胞,热忱欢迎和支持广大台湾同胞参与两岸各领域交流合作、共享中国式现代化发展机遇。希望台湾民众坚决反对“台独”分裂势力及其活动,积极参与两岸交流合作,安心享受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