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01月17日
宁德时代再诉中创新航专利侵权,索赔 6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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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创新航在港交所公告,收到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书,宁德时代就电池模组实用新型专利对其提起知识产权侵权索赔。宁德时代要求中创新航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包括停止制造、销售和许诺销售侵权产品,并索赔经济损失6000万元及合理费用100万元。中创新航表示其产品不存在侵权行为。此前,宁德时代还曾就二次电池顶盖组件相关发明专利向中创新航索赔9100万元。这已是两家公司之间多起专利纠纷中的最新一起,双方的“专利战”仍在持续。

⚖️ 宁德时代起诉中创新航侵犯其电池模组实用新型专利(ZL201621122034.9),要求中创新航立即停止制造、销售和许诺销售侵权产品。

💰 宁德时代向中创新航索赔经济损失6000万元,并要求赔偿为制止侵权行为支出的合理费用100万元,总计索赔6100万元。

🛡️ 中创新航在公告中声明,涉诉专利属于电池模组结构,其产品不存在侵权行为,并表示将积极应对诉讼。

⚔️ 这已非两家公司首次因专利问题对簿公堂,此前宁德时代还曾就二次电池顶盖组件相关专利向中创新航索赔9100万元,双方的专利纠纷持续升级。

IT之家 1 月 17 日消息,中创新航今晚在港交所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书等相关诉讼材料。根据起诉书,原告宁德时代针对公司及其他被告,就电池模组 ZL201621122034.9 号实用新型专利提出知识产权侵权索赔。

案件主要诉讼请求包括:

中创新航在公告中表示,涉诉专利属于电池模组结构,公司产品不存在侵权行为。

据IT之家此前报道,今年年初,中创新航公告称,宁德时代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就二次电池的顶盖组件和相关发明专利向中创新航及杭州鹏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出知识产权侵权索赔。中创新航当时在公告中披露,宁德时代要求中创新航立即停止侵害涉诉专利的行为,停止制造、销售和承诺销售相关产品;并赔偿经济损失共计 9000 万元以及赔偿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 1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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