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下结论,我只是对网友的一些观点进行指正。
1. 疑罪从无。
“疑罪从无”原则是刑事诉讼法中的一项重要原则,主要适用于刑事诉讼领域,但并不适用于民事诉讼。也就是如果提起诉讼,在有第三方游客强力指证的情况下(这是目前最有力的证据),法院并不会因为视频模糊不清,根据疑罪从无来判吉利大爷无责。大概率是综合各方面因素推断判定,可能全责,也可能承担部分责任。举个例,高空抛物,没找到谁扔的,法院就可能判几层楼的人共同担责。显然,这案例绝大部分人都是冤枉,但并不影响你承担责任。
2. 证人问题
有人指出爬犁的乘客做伪证。
我本人几个月前才在派出所接受过问询,我可以负责任的说,如果警方公告声明都说乘客说是爬犁撞的,那么99%说的都是真话。只要你亲身去派出所接受一次问询就知道了,警察会要求所有人陈述事情经过,并对细节反复盘问。如果你是编造的,很难前后一致,细节一致。而且乘客是两人,警方肯定会对比两人的证词,如果说得不一样的话,肯定有问题,警察就会抓住这点反复盘问,并质疑你,直到得到事情真相。所以,不要觉得随便指证很简单,你绝大部分人说谎,警察很容易就给你推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