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源:人民日报
通报被查14个月之后,原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周政终于被一审宣判。
据公开消息,2025年1月14日,山西省运城市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对被告人周政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对周政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或返还被害单位。
周政,1963年生湖北黄梅人,曾任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执行董事。于2023年11月8日违纪被查,接受记录审查和监察调查。并于2024年5月9日被开除党籍,5月29日被依法逮捕。
周政履历,图源:百度百科
山西省运城市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信息显示,周政在1998年至2023年期间,利用担任杭州中粮美特容器有限公司总经理,中粮包装有限公司总经理,中粮置地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业务承揽、人员录用、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05万余元。
2003年至2021年,周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虚报住房奖励、虚列开支、虚增奖金等方式骗取公款,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共计人民币241万余元。
2013年至2014年,周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滥用职权,违反规定推动相关项目,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共计人民币1.01亿余元。
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政的行为构成受贿罪、贪污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周政受贿数额特别巨大,贪污数额巨大,身为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均应依法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