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指导意见,旨在推动技能强企工作。意见提出,支持企业按需设立学徒岗位,对新招用、在岗及转岗职工进行培养,并鼓励将签订半年以上实习协议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纳入企业新型学徒范围。同时,支持企业建设数字人才孵化器,开展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此外,技能生态链链主企业可直接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颁发证书纳入全国联网查询系统。这一系列举措旨在通过“岗位需求+技能培训+就业服务”模式,提升企业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满足转型升级需求。
👨🏭 支持企业设立学徒岗位:企业可根据自身需求设立学徒岗位,对新招用职工、在岗职工和转岗职工进行学徒培养,以满足企业转型升级的技能人才需求。
🎓 扩大新型学徒范围:签订半年以上实习协议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包括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毕业生,可纳入企业新型学徒范围,拓展人才培养渠道。
🚀 鼓励数字人才培养:支持企业建设数字人才孵化器、产业园等,开展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和数字人才技能提升工作,以适应数字化转型趋势。
🏅 简化技能等级认定:技能生态链链主企业可直接作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面向生态链内企业职工开展技能等级评价,提升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人社部:支持企业按需设立学徒岗位,对新招用职工、在岗职工和转岗职工进行学徒培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8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技能强企工作的指导意见》,相关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意见》提出“大力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就业服务’的项目化显性化培训模式。为支持企业培养贴合岗位需求的技能人才,满足转型升级需要,《意见》提出“支持企业按需设立学徒岗位,对新招用职工、在岗职工和转岗职工进行学徒培养。
可将签订半年以上实习协议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毕业生)纳入企业新型学徒范围”,“支持企业建设数字人才孵化器、产业园等,开展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和数字人才技能提升工作”。为支持企业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意见》提出“技能生态链链主企业可直接作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面向生态链内企业职工开展技能等级评价,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纳入全国联网查询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