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科技资讯 01月12日
高速上车胎被扎破男子将道路管理方告上法庭:索赔1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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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在高速公路上因路面铁片扎破轮胎,车辆受损。事后,该男子向道路管理方索赔,但遭到拒绝,理由是铁片为其他车辆掉落。男子认为,既然缴纳了过路费,道路管理方就有维护道路的责任,应及时清理路面障碍。协商无果后,男子将道路管理方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轮胎损失。此事件引发了关于高速公路管理责任的讨论,以及道路管理者在保障道路安全方面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男子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因路面铁片导致轮胎被扎破,车辆受损,引发了高速公路安全责任的讨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在公共道路上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道路管理人若未能证明已尽到清理、防护、警示义务,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男子认为,既然缴纳了过路费,道路管理方就有责任维护道路安全,及时清理路面障碍,因此向道路管理方索赔轮胎损失。

1月12日消息,高速路上轮胎被扎破,那么能否向道路管理方索赔呢?近日,一男子驾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被一块铁片扎破轮胎,险些酿成车祸。

事情发生在1月3日晚,当时他驾驶私家车从织金县城出发,沿着厦蓉高速公路往贵阳方向行驶。

晚10时许,行驶至厦蓉高速1511公里加300米处时,突然发现路中有一块铁片,他来不及躲避,从铁片上压过,导致右后轮被扎破,车辆当即趴窝在高速路边。

随后,男子拿着购买、更换轮胎的发票和交警事故证明到道路管理方,希望得到赔偿,工作人员称路中的铁片是别的车掉落的,要去找掉落铁片的车辆,后来又说要找运营方赔偿的话得走司法程序。

在协商无果后,男子一纸诉状将道路管理方告上了法庭索赔1250元。

男子认为,自己跑高速公路要交过路费,运营方既然收了费,就得维护道路,既然有过路车辆掉落铁片在路中,运营方就有责任及时清理,排除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千二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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