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强调政府在养老服务中的主导作用,扩大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养老服务供给。意见提出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建立普惠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机制,加大设施建设和场地供给支持力度,大力发展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运营可持续的普惠养老服务。同时,完善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实现评估结果全国互认,并建立常住地养老服务供给机制,推进区域养老服务一体化。
🏠 强化政府主导作用:政府在养老服务中扮演规划引导、政策支持、组织保障和监督管理的关键角色,旨在扩大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养老服务供给。
✅ 健全服务机制: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优化服务内容,建立健全服务供给、评价和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
💰 发展普惠养老:加大设施建设和场地供给支持力度,发展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运营可持续的普惠养老服务,满足不同老年群体的需求。
🧓 完善评估制度:建立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实现评估结果在全国范围内的互认和按需使用,为养老服务提供依据。
🌍 推进区域一体化:建立常住地养老服务供给机制,完善养老服务补贴异地结算、服务资源对接机制,推进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养老服务一体化。
【中共中央、国务院:加大设施建设和场地供给支持力度 大力发展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运营可持续的普惠养老服务】财联社1月7日电,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发挥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政府主导作用。强化政府对养老服务的规划引导、政策支持、组织保障、监督管理,扩大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养老服务供给。兜底性养老服务设施主要由政府依规划建设供给。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优化服务内容,健全服务供给、评价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促进普惠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机制,加大设施建设和场地供给支持力度,大力发展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运营可持续的普惠养老服务。完善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评估结果全国范围互认、有关部门按需使用。建立常住地养老服务供给机制,完善养老服务补贴异地结算、服务资源对接等机制,推进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养老服务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