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等三部门发布《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旨在构建全国统一的数据流通利用设施底座。该指引强调通过统一目录标识、身份登记和接口要求,实现数据在政府、行业、企业等多主体及国家、省、市、县等多层级间的有序流通和共享。具体措施包括建立全国一体化的分布式数据目录,形成全国数据“一本账”;建立全国一体化的分布式数字身份体系,规范身份标识;建立统一的数据资产凭证和交易凭证机制,利用区块链等技术提高凭证可溯性;构建标准化交互接口,实现数据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并建立数据泛在接入体系,支持更大规模的数据接入。同时,加强数据分类管理和分级保护,以确保数据安全。
🗂️ 建立全国一体化的分布式数据目录,形成全国数据“一本账”,支撑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数据有序流通和共享应用。
🆔 建立全国一体化的分布式数字身份体系,规范身份标识生成、身份注册和认证机制,确保数据流通中的身份可信。
🔗 构建标准化、规范化的交互接口,实现数据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为数据流通提供统一的接口标准。
🛡️ 建立数据目录分类分级管理机制,加强数据分类管理和分级保护,确保数据安全和合规。
三部门:按照统一目录标识、统一身份登记、统一接口要求,建设数据流通利用设施底座。
国家发改委等三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的通知。按照统一目录标识、统一身份登记、统一接口要求,建设数据流通利用设施底座。建立覆盖政府、行业、企业等主体及国家、省、市、县等层级的全国一体化的分布式数据目录,形成全国数据“一本账”,支撑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数据有序流通和共享应用。建立全国一体化的分布式数字身份体系,规范身份标识生成、身份注册和认证机制。
建立统一的数据资产凭证、交易凭证结构、生成与验证机制,支持利用区块链、加密技术、智能合约等手段提高凭证的可溯性和信任性。构建标准化、规范化的交互接口,实现数据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建设数据泛在接入体系,支持数据资源、参与主体、第三方服务更大规模接入。建立与 IPv6等网络标识兼容的数据标识体系。建立数据目录分类分级管理机制,加强数据分类管理和分级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