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2024年12月29日
5 分钟 24 个骚扰电话,男子开网店贩卖“电话叫不停”服务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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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在电商平台开设网店,提供“短信+电话”的骚扰服务,通过“轰炸手机”非法获利一万元。他不仅自己实施,还将方法传授给他人。受害者手机在短时间内收到大量骚扰电话和验证码短信,严重影响正常使用。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传授犯罪方法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没收违法所得。该事件警示网络服务提供者需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技术手段进行非法活动。

📱 李某某在电商平台开设网店,以“短信+电话”方式提供“轰炸手机”服务,非法牟利。

📞 客户付费后,受害者手机会在短时间内收到大量骚扰电话和验证码短信,严重影响正常使用,例如,有受害者5分钟内收到24个骚扰电话和200多条验证码短信。

👨‍🏫 李某某不仅自己实施犯罪,还将“轰炸手机”的方法传授给他人,进一步扩大了犯罪行为的危害。

⚖️ 法院认定李某某的行为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传授犯罪方法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没收违法所得。

IT之家 12 月 29 日消息,据 CCTV 今日说法报道,2023 年 3 月至同年 9 月,李某某欲通过向他人提供“轰炸手机”服务来挣点外快钱,于是便在某电商平台开设网店。客户付费后,李某某即提供“短信+电话”的“骚扰服务”。

例如:

至案发时止,李某某通过提供此类服务,非法获利人民币一万元。同年 4 月至同年 9 月,李某某学会通过提供“骚扰服务”牟取利益后,又将该方法传授给了其他人。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告人李某某向他人传授犯罪方法,其行为已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均应予以处罚。

IT之家注意到,被告人李某某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犯传授犯罪方法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没收已由公安机关扣押的被告人李某某退缴的违法所得人民币一万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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