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发布新修订的《REITs审核关注事项指引》,核心在于强调“管资产”理念,构建更符合REITs特征的审核标准。新规在资产端明确了首发规模和收益要求,细化了不同类型项目的关注点,如产业园区、收费公路、租赁住房等,并新增仓储物流和消费基础设施的特殊关注。同时,要求评估机构合理设置评估参数,压实管理人责任。在产品端,新规增加了原始权益人资金监管要求,明确了基金经理兼任标准,并细化了基金管理费等收取要求,旨在提升REITs运营管理效能。
🏢 资产端:新规明确了REITs首发规模和项目收益要求,并将项目分为租赁收入和收费收入两类,强化经营和财务信息披露,并针对不同类型的项目(如产业园区、收费公路、租赁住房、仓储物流、消费基础设施等)提出了特殊关注事项。
📊 评估:新规要求评估机构在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资产特征的基础上合理设置评估参数,并压实管理人对评估方法、评估参数选取合理性的核查责任,确保评估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 产品端:新规增加了原始权益人回收资金的监管要求,明确了基金经理兼任标准,并要求基金建立有效的分层决策机制,同时细化了基金管理费、运营管理费的收取要求,强化激励约束,旨在提升REITs的整体运营管理效能。
e公司讯,12月27日,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1号——审核关注事项(试行)(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REITs审核关注事项指引》)。《REITs审核关注事项指引》系统总结实践经验,突出以“管资产”为核心,着力构建符合REITs特征规律的审核标准。一是资产端,明确首发规模和项目收益要求,将项目分为依托租赁收入和依托收费收入两类,强化经营和财务信息披露,同时优化产业园区、收费公路和租赁住房项目特殊关注事项,新增仓储物流、消费基础设施项目特殊关注事项,要求评估机构在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资产特征基础上,合理设置评估参数,并压实管理人对评估方法、评估参数选取合理性的核查责任。二是产品端,增加原始权益人回收资金监管要求,明确基金经理兼任标准,要求基金建立有效的分层决策机制,细化基金管理费、运营管理费收取要求,强化激励约束,充分发挥各参与方作用,提升REITs运营管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