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财经头条 2024年12月27日
监管再为银行业高管上任划“红线”,今年10家银行及个人因“未经批准实际履职”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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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近期修订了《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再次强调高管任职需经批准,严禁“先上岗后审批”。尽管如此,今年仍有多家银行因高管未经批准实际履职而受罚,包括平安银行、华夏银行、长沙银行等上市银行。监管旨在通过此举规范银行业高管任职行为,确保金融机构稳健运行。新规明确金融机构在任命高管前必须确认其资格,未获批准不得履职,违者将面临处罚。此举意在防范金融风险,保障银行业健康发展。

📜 监管新规:修订后的《办法》强调,金融机构在任命董事和高管前必须确认其符合任职资格,未经批准不得履职。

⚠️ 违规案例频发:年内多家银行因高管“未经批准实际履职”被罚,涉及多家上市银行,表明违规现象依然存在。

⚖️ 处罚力度:监管部门对违规机构和个人处以罚款、警告等处罚,甚至有从业者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显示监管的决心和力度。


财联社12月27日讯(记者 彭科峰)监管再度为银行业高管“未经批准先上任”划出红线。

12月26日晚间,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文称,已修订形成《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监管在《办法》中强调,完善高管人员任职资格条件规定。不过,今日记者统计发现,年内仍然多家银行机构因为高管“未经批准实际履职”被罚,且涉及平安银行、华夏银行、长沙银行等多家上市银行。

再划红线!监管最新文件强调高管需合规上任 此前湖北农信社刚被罚

财联社记者了解到,现行《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为2013年原银监会颁布出台。《办法》共七章,包括总则、任职资格条件、任职资格核准与报告、金融机构的管理责任、监管机构的持续监管、法律责任和附则。相较过往文件,删去了“任职资格终止”章节,并将拟任、现任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失效情形编入“金融机构的管理责任”章节中。

同时,《办法》强调,金融机构任命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授权相关人员履行董事(理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前,应当确认其符合任职资格条件。对于须经任职资格许可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金融机构应当在其任职前向监管机构提出任职资格申请,有关人员在获得任职资格核准前不得履职。

不过,从监管部门网站公布的信息来看,尽管监管一再强调不能“先斩后奏”,但2024年依然有不少金融从业者因为“未经批准实际履职”被处罚,相关机构也同样遭遇罚款等处分。并且,最新的案例就发生在半个月前。

12月13日,湖北金融监管局发文称,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因为高管人员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实际履职、未按“资金所有者享有”原则合理分配等问题,被罚款155万元。邓兆华(时任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鄂西北审计中心主任),因为高管人员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实际履职,被予以警告的行政处分。

先斩后奏?年内10家银行机构及个人被监管点名

依据监管网站公开信息,财联社记者统计发现,年内有台州银行、惠安中成村镇银行、新疆轮台农村商业银行、平安银行、华夏银行、惠东惠民村镇银行、长沙银行、云南昭通昭阳农村商业银行、原太原市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等10家金融机构及个人因为高管未经批准实际履职被监管处罚,其中监管还直接点名部分责任人。

1月3日,浙江金融监管局发文称,台州银行杭州分行,因为高管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实际履职;在年度考核指标之外单设临时性考核指标,将存款考核指标分解到个人等问题,被罚款185万元。

1月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泉州监管分局发文称,惠安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为高级管理人员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实际履职,被罚款35万元。

1月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巴音郭楞监管分局发文称,周洪安(时任新疆轮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对新疆轮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实际履职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

5月7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文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为个别高管人员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实际履职等多项违法违规问题,被处罚款合计6723.98万元。

5月31日,青海金融监管局发文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朱胜翔(时任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行长),因为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实际履职被处罚。监管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罚款25万元;对朱胜翔给予警告。

8月2日,广东金融监管局发文称,惠东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为高级管理人员未经任职资格审查实际履职、印章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60万元。

8月2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台州监管分局发文称,华夏银行台州分行,因为已免职高管未经许可实际履职,被罚款罚款30万元。

9月2日,广东金融监管局发文称,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因为高级管理人员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实际履职,被罚款85万元。责任人付豪[时任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未经监管部门核准)]、刘勇[时任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未经监管部门核准)]、曹麟[时任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分行副行长(未经监管部门核准)]均被处罚。

10月2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昭通监管分局发文称,云南昭通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为董事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实际履职、未经批准终止分支机构,被罚款85万元。

12月3日,山西金融监管局发文称,王军良(时任太原市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对原太原市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高级管理人员、理事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实际履职,利用信托计划实现不良资产虚假转让等负有责任,被予以警告、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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