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科技资讯 2024年12月26日
男子恶意退货一年多骗了227万元!结果获刑11年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guoji1.html

 

一男子胡某利用电商平台“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通过注册大量虚假账号,购买高价商品后以假货退回,真货则在二手平台转卖牟利。此行为造成电商平台损失165万余元。法院认定胡某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该案件揭示了恶意利用电商规则进行诈骗的新型犯罪手段,引发人们对电商平台监管和消费者诚信的关注。

🧑‍💻 胡某利用亲友身份注册大量电商账号,规避平台预警,为实施诈骗做准备。

📦 胡某在电商平台购买高价商品,收到后扣下真品,用不值钱的物品代替退回,形成“买真退假”的诈骗行为。

⚖️ 法院认定胡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

快科技12月26日消息,据央视新闻报道,“七天无理由退货”本来是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的规则,但有人却恶意利用这一规则,给电商平台造成巨大损失,自己则牟利百万元。

报道称,胡某在电商平台利用亲友身份信息注册大量账号,用于作案以规避平台预警。

他先在电商平台大肆下单高价商品,如硬盘、显卡、奢侈品等,收到后扣下商品,用不值钱的物品包装后寄回申请退款,再将扣下的商品在二手平台转卖获利。

电商平台发现其异常行为后报警,警方锁定胡某,经审计,最终确认本案涉及300余笔订单,涉案金额200余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胡某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内,利用35个注册账户频繁下单,填报不真实退货理由后申请退款。他在收到商品后,直接让快递公司向二手购买者转寄,足以证明其在下单商品时已经产生“买真退假”的主观故意。

法院审理认为,胡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构成诈骗罪。胡某退货退款订单累计金额共227万余元,给涉案电商平台造成损失共计165万余元。

对于胡某申请退货但是已经毁损无法追查的包裹,合议庭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不予认定。最终胡某被认定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

Fish AI Reader

Fish AI Reader

AI辅助创作,多种专业模板,深度分析,高质量内容生成。从观点提取到深度思考,FishAI为您提供全方位的创作支持。新版本引入自定义参数,让您的创作更加个性化和精准。

FishAI

FishAI

鱼阅,AI 时代的下一个智能信息助手,助你摆脱信息焦虑

联系邮箱 441953276@qq.com

相关标签

恶意退货 电商诈骗 七天无理由退货 刑事犯罪 网络安全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