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监局对中信证券出具警示函,指出其在经纪业务和场外衍生品业务管理中存在多项问题。经纪业务方面,包括制度更新不及时、客户信息采集不规范、可疑交易核查不充分等。场外衍生品业务方面,则涉及交易对手身份核查不深入、年度复核资料缺失、风险监测不及时等问题。这些问题反映出中信证券在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方面存在不足,需要加强内部管理和完善制度。
⚠️经纪业务管理不足:具体表现为业务制度未及时修订、客户开户信息采集不规范、可疑交易预警核查不充分,以及对分支机构员工管理不到位等。
🧐场外衍生品业务管理缺失:在衍生品交易准入环节,对部分交易对手的真实身份识别和关联关系核查不深入,未充分落实适当性管理要求。此外,交易对手的年度复核资料和定期回访记录存在缺失,风险提示跟踪处理不及时。
📑日常报送管理问题:中信证券在日常报送管理方面也存在问题,例如场外衍生品季度报告内容不完整。
【深圳证监局对中信证券出具警示函】财联社12月20日电,深圳证监局发布关于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经纪业务管理存在不足。如业务制度未及时修订完善;客户开户信息采集登记不规范,部分客户回访由客户经理负责;部分账户的可疑交易预警核查及实名制核查不充分;对分支机构员工的执业信息登记备案、手机号报备管理、违规信息报送不及时不到位;下属子公司微信公众号推送营销信息不当等。二是场外衍生品业务管理存在不足。在衍生品交易准入环节,对于部分交易对手的真实身份识别、关联关系的核查不深入,落实适当性管理要求不到位;在交易对手的持续管理环节,部分交易对手的年度复核资料及定期回访记录缺失;在交易风险监测监控环节,对于风险提示跟踪处理不及时不完善;在日常报送管理方面,存在报送场外衍生品季度报告内容不完整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