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 2024年12月20日
陈柳毅等人操纵伟隆股份股价 被证监会罚没近5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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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查明,陈柳毅等人于2018年8月至12月期间,通过实际控制的53个账户,利用资金和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并进行自买自卖等方式,操纵“伟隆股份”股价,非法获利1653万余元。证监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3307万余元罚款,合计罚没近5000万元。其中,陈柳毅、袁达作为主要责任人,分别被罚没超过1000万元。此外,陈柳毅、陈柳增因情节严重,分别被处以6年和4年的证券市场禁入。

💰 操纵行为:陈柳毅等人控制53个账户,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并在实际控制账户间交易,以此影响“伟隆股份”股价。

⚖️ 处罚决定:证监会没收违法所得1653万余元,并处以3307万余元罚款,总计罚没金额近5000万元。罚款金额根据责任大小进行分配。

🚫 市场禁入:陈柳毅、陈柳增因违法情节严重,分别被处以6年和4年的证券市场禁入,禁止在禁入期内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高管。

【陈柳毅等人操纵伟隆股份股价 被证监会罚没近5000万】财联社12月20日电,证监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年8月20日至2018年12月27日(操纵期间),陈柳毅、陈柳增、叶晓波、吕延、高跃东等与袁达、吴硕、李学森开展股票交易合作,陈柳毅、陈柳增、叶晓波、吕延、高跃东一方提供部分账户及资金,由袁达、吴硕、李学森一方进行交易决策并提供交易场地、安排人员下单。操纵期间,上述当事人实际控制使用53个账户,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间交易等方式,影响“伟隆股份”股价。经计算,账户组操纵行为获利16,537,712.31元。证监会决定:没收陈柳毅、陈柳增、叶晓波、吕延、高跃东、袁达、吴硕、李学森违法所得16,537,712.31元,其中由陈柳毅承担3,468,856.16元,袁达承担3,468,856.16元,吴硕承担3,000,000元,李学森承担1,800,000元,陈柳增承担1,500,000元,吕延承担1,500,000元,叶晓波承担1,000,000元,高跃东承担800,000元;并处以33,075,424.62元罚款,其中由陈柳毅承担6,937,712.31元,袁达承担6,937,712.31元,吴硕承担6,000,000元,李学森承担3,600,000元,陈柳增承担3,000,000元,吕延承担3,000,000元,叶晓波承担2,000,000元,高跃东承担1,600,000元。陈柳毅、陈柳增违法情节严重,证监会决定:对陈柳毅采取6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陈柳增采取4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证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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