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看我是刑警,感觉查案子跟做产品有很多相似的地方,最有感触的是两点。1. 大多数查案子的过程,都是非常枯燥,繁复的,甚至很多时候一个事情推进不下去是因为组织和人的原因。怎么在这些干扰的情况下,把繁琐的事情,持续的做下去,直到看到曙光,真的是很大的挑战。做产品也是,哪有那么多灵光乍现的时刻,90% 的时间都是在看 case,看数据,在核心流程上反复迭代。结硬寨,打呆仗。2. 科技的进步,是提升破案率最核心的要素之一,但不能一味的依赖技术的进步,很多传统的技艺仍然极为重要。理性的分析和假设,加上科技提供支持。做产品也是,我经历过前后两代产品做事情的方式,前者很多时候被戏谑为古典产品经理,因为缺乏数据支持,很多判断更多是经验,小样本调研,甚至是直觉和手感。后来, 国内以字节和快手为代表的两个公司,海外以 FB 为开始,把 AB 作为一个核心的决策工具,甚至后来搞出了容器计划这种可以全局反转的工具。在这种工具的支撑下,产品决策的准确度会显著上升。但越是复杂的场景和业务,要看什么数据,怎么看数,在缺乏数据支撑的情况下,怎么做决策,可能是更关键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