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近日发布《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强调央企需将股票回购增持常态化,提升应对资本市场复杂情况的能力。针对股价下跌,要求提前制定预案,并提高反应速度和决策效率。同时,严禁违规减持,鼓励通过延长锁定期等方式提振投资者信心。文件还高度重视破净问题,将其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要求长期破净上市公司制定并执行估值提升计划,并对失去功能作用的破净公司进行处置,旨在维护上市公司市值。
🔄 建立常态化回购增持机制:中央企业和控股上市公司应将股票回购增持作为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应对资本市场复杂情况。
📉 提前谋划股价下跌应对:指导控股上市公司提前制定股价短期连续或大幅下跌时的应对预案,提高反应速度和决策效率。
🔒 严禁违规减持并鼓励自愿锁定:严格遵守减持规定,严禁违规减持,鼓励通过延长锁定期等方式提振投资者信心。
🎯 解决长期破净问题:高度重视控股上市公司破净问题,将其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要求制定并执行估值提升计划。
♻️ 处置失去功能的破净公司:对于业务协同度弱、股票流动性差、基本失去功能作用的破净上市公司,鼓励通过吸收合并、资产重组等方式加以处置。
【国务院国资委:高度重视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破净问题 指导长期破净上市公司制定披露估值提升计划并监督执行】财联社12月17日电,国务院国资委近日印发了《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出,中央企业和控股上市公司要将股票回购增持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建立常态化股票回购增持机制。持续提升应对资本市场复杂情况的能力水平,指导控股上市公司提前谋划股价短期连续或大幅下跌时的应对预案,提高反应速度、决策效率和执行效率,稳定市场情绪,有效维护上市公司市值。严格遵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规定,严禁违规减持、绕道减持,鼓励中央企业通过自愿延长股票锁定期、自愿终止减持计划以及承诺不减持股票等方式,提振投资者信心。高度重视控股上市公司破净问题,将解决长期破净问题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指导长期破净上市公司制定披露估值提升计划并监督执行;对业务协同度弱、股票流动性差、基本失去功能作用的破净上市公司,鼓励通过吸收合并、资产重组等方式加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