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科技资讯 2024年12月16日
音著协诉腾讯音乐旗下“酷我音乐”侵权案胜诉:获赔近1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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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诉北京酷我科技有限公司侵害音乐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二审法院维持原判,认定酷我音乐侵权成立,需承担停止侵权和赔偿责任。此前一审判决酷我音乐赔偿音著协近12万元人民币。音著协表示,腾讯音乐旗下多家平台长期侵权使用其管理的音乐作品,已引发国内外著作权人强烈不满。自2023年起,音著协已对包括酷我、酷狗、QQ音乐等平台提起多起维权诉讼,其他案件正在审理中。腾讯音乐集团旗下平台多次被判侵权。

⚖️ 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审判决,驳回酷我音乐上诉,维持一审判决,认定酷我音乐侵犯音著协音乐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

🎵 侵权事实认定:一审法院认定酷我音乐的行为侵害了音著协对涉案歌曲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酷我音乐需承担停止侵权、损害赔偿等法律责任。

💰 赔偿金额:一审法院综合考虑涉案作品知名度、侵权行为持续时间、方式、性质和过错程度等因素,判决酷我音乐向音著协赔偿近12万元人民币。

📢 行业维权:音著协表示,腾讯音乐多年来侵权使用其管理的音乐作品,已引起海内外著作权人不满,并已对包括酷我、酷狗、QQ音乐等腾讯音乐旗下多家平台提起多起维权诉讼。

快科技12月16日消息,据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微信公众号,近日,就音著协诉北京酷我科技有限公司侵害音乐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音著协已全部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二审判决书。

二审法院在判决中认定:酷我音乐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

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依法予以维持。

据悉,一审法院在判决中认定:酷我音乐的行为侵害了音著协对涉案歌曲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酷我音乐应当承担停止侵权、损害赔偿等法律责任。

一审法院综合考虑涉案作品知名度,侵权行为的持续时间、方式、性质和过错程度等因素,判决酷我音乐向音著协赔偿近12万元人民币。

音著协此前曾表示,腾讯音乐多年来一直侵权使用音著协管理的音乐作品,已经引起了海内外广大著作权人的强烈不满。

自2023年以来,音著协已对包括酷我、酷狗、QQ音乐等腾讯音乐多家音乐平台提起了多起维权诉讼,其他数案亦正在法院审理过程中。

音著协已经对腾讯音乐集团多次提起侵权之诉,已经生效的判决中,法院全部判决腾讯音乐集团旗下平台构成侵权,其他亦有多起对QQ音乐、酷我音乐、酷狗音乐、全民K歌平台的维权诉讼案件正在法院审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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