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报》报道,泰国特别案件调查厅(DSI)星期一(12月9日)说,曼谷一所学校的郑姓教师(Tee,32岁)在彭世洛府(Phitsanulok)被判刑。法官下令他须支付150万泰铢(约5万9685新元)赔偿金给一名受害男童,并向男童母亲支付65万泰铢作为赔偿。 郑姓教师承认在学校的多个地方性侵儿童,包括他的车子、卫生间和视听室。 警方调查期间发现,桑卡藏有50多万张儿童性侵照片,而郑姓教师曾与他合谋诱骗儿童。有证据表明,受害者可能多达1000人。 特别案件调查厅早前对一家位于巴吞他尼府(Pathum Thani)的模特经纪公司展开调查,这家名为Nene的经纪公司涉嫌诱骗和性侵儿童,结果当局调查发现郑姓教师涉案,并在今年6月24日逮捕他。 法庭为了保护受害的未成年人,下令媒体不得报道可能泄露他们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泰国教师与模特经纪公司老板合谋诱骗和性侵1000名未成年人,被判坐牢111年又216个月。 经纪公司老板桑卡(Danudet Saengkaew,28岁)今年初承认60多项罪名后,于2月11日被判坐牢121年又223个月,也被令支付210万泰铢(约8万3400新元)赔偿金给其中八名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