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启东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因司机违规停车、乘客贸然开门导致骑车人受伤的案件。司机王某违规停车,乘客张某未注意后方来车便开门下车,与骑电动车的肖某发生碰撞,致其受伤。法院认定王某和张某构成共同侵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王某作为驾驶员负有主要责任,承担70%的赔偿责任,张某承担30%。因王某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赔偿肖某损失19万余元,并有权按比例向张某追偿。此案引发了公众对交通安全责任的广泛关注。
🚗司机王某在启东市某路口违规停车,其行为违反了交通规则,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王某作为驾驶员,对车辆的停放位置和乘客的安全负有主要的注意义务。
🚪乘客张某在开门下车时,没有注意观察后方来车,其行为同样违反了交通安全规定。张某作为乘客,虽然注意义务低于驾驶员,但也应确保自身行为不会危及他人安全。
⚖️法院认定王某和张某的行为构成共同侵权,两人对肖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意味着肖某可以向王某或张某中的任何一人请求全部赔偿。
👨⚖️法院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判定王某承担70%的责任,张某承担30%的责任。这一比例划分体现了过错责任原则,即根据各方过错的大小来确定责任承担比例。
💰因王某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依法赔偿肖某各项损失共计19万余元。保险公司在赔偿后,有权按照王某和张某的责任比例向张某追偿。
12月10日消息,据国内媒体报道称,近日,江苏启东法院审理了一则“司机违规停车,乘客贸然开门撞倒后方骑电动自行车的人,导致摔倒受伤”的案件,这引来了网友的围观。
当事人王某驾驶小轿车在启东市某路口停车时,后排乘客张某开左后门下车,没有注意观察后方来车,与正常骑电动自行车的肖某发生碰撞,导致肖某摔倒受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违规停车和张某不当开门构成共同侵权,两人应对肖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王某作为驾驶员对车内乘坐人员具有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和提示义务,且王某在车辆行驶和停放过程中的注意义务应高于乘坐人员,对行人负有特别注意义务。张某作为乘客所负的注意义务应低于驾驶员王某。
因此,法院认定王某承担70%责任,张某承担30%责任。因王某驾驶的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应当依法赔偿肖某的各项损失共计19万余元;由于王某和张某构成共同侵权且均有责任,保险公司在赔偿损失后,有权按照相应比例向张某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