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 11 月 1 日, 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 深圳市分行, 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 深圳监管局联合公告, 14家证券公司成为首批试点参与“跨境理财通” 的证券公司。 这些证券公司将与经香港证监会认可的机构合作, 服务大湾区居民跨境投资需求, 助力推进粤港澳区域金融市场互联互通。 11 月 29 日, 据财联社报道,跨境理财通 2.0 生产环境测试陆续完成, 券商试点跨境理财通, 展业即将正式启动, 届时客户可实现真正办理以及产品购买。 评论: 跨境理财通 2.0 助力国家金融高水平开放, 推动建立示范性国际财富管理中心作为国家金融高水平开放的前沿阵地, 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建设步入快车道, 跨境理财通是继沪深港通、 债券通后, 大湾区金融高水平开放的新里程碑。 沪港通、 深港通于 2014、 2016 年末相继开通, 为内地合格投资者买卖香港股票、 香港及海外投资者买卖内地股票创造通道, 近年来沪深港交易所持续扩大“沪深港通” 合格证券投资范围, 便利国际投资者开展多元化、 跨风格股票配置。 2021 年 9 月, 大湾区“跨境理财通” 正式启动, 粤港澳大湾区内地投资者和港澳投资者通过区内金融机构建立的闭环式资金通道,投资跨境金融机构销售的合格投资产品。 作为首个专为“个人投资者” 设立的互联互通机制, 跨境理财通丰富了大湾区居民的跨境投资渠道, 填补了居民个人跨境购买理财的政策空白, 是继沪深港通、 债券通之后又一重要的金融互联互通机制安排。 在框架上, 跨境理财通既涉及跨境划汇, 也涵盖资金、 产品、 金融基础设施互通, 相关政策的设立调整过程中, 能够挖掘大湾区金融互联互通的难点挑战。“跨境理财通”业务在满足内地投资者多元配置需求的同时, 为港澳大湾区商业银行带来的新的业务机遇。 跨境理财通 1.0到 2.0 迭代演进, 供需双端有所放宽, 是新“国九条” 中“坚持统筹资本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和安全,拓展优化资本市场跨境互联互通机制” 的具体体现, 未来仍有进一步扩容空间。 “跨境理财通” 与“跨境资管” 各有侧重, 前者旨在推动建立示范性国际财富管理中心。 近年来中国金融领域的制度型开放模式包括“跨境理财通” 和“跨境资管”, 前者面向粤港澳地区采取双边协定开放的方式, 后者偏向单边主动开放模式, 对境内外资金管理方式有区别。 中国香港作为国际化金融中心, 充分发挥“一国两制” 金融体系下的独特优势, 在资产管理领域具备对高能级资本的强吸引力。 财富管理是现代金融的核心功能之一, 也是国际金融中心城市的掌上明珠, 在高净值群体持续增加、 从“资产管理” 到“财富管理” 的迭代浪潮中, 中国香港具备成为国际财富管理标杆的先发优势。 2022 年深圳在发布的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 规划中首次提出要“打造国际财富管理中心”, 广州亦提出建设国际财富管理中心的实现路径与长期目标。 紧密联接境内外金融市场, 建设示范性国际财富管理中心在顶层设计中的重要性逐年提升。 跨境理财通 2.0 持续演进, 国内大型试点券商完成业务及系统准备, 将进一步赋能大湾区财富管理行业, 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助力金融强国建设。 跨境理财通 2.0 实现产品生态完善, 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居民海外资产配置 跨境理财通始终着眼于投资品种多样化, 《理财通 2.0》 政策进一步扩大投资品范围。 2024 年 1 月 24 日,粤港澳三地同步出台《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 业务试点实施细则》(简称《理财通 2.0》), 落实 2023年 9 月公布的优化措施, 扩大投资产品范围方面, 南向通新增如下:1) 主要投资大中华区股票、 且被评定为“非复杂” 的基金; 2)“非复杂” 基金由“低” 至“中” 风险扩大至“低” 至“中高” 风险, 但不包括高收益债券基金和单一新兴市场股票基金; 3) 保本及不受《证券及期货条例》 规管的标准结构性存款;北向通新增如下: 1) 内地销售银行的人民币存款产品; 2)“R4” 风险等级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不含商品期货基金)。 风险提示: 地缘冲突加剧; 海外货币政策节奏和幅度的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