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航客运领域正式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行程单,旅客无需再打印纸质行程单或邮寄报销凭证。自2024年12月1日起,民航旅客运输服务领域将推广使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旅客可在行程结束后通过航空公司官网、APP等渠道获取电子行程单,并可在180天内申请开具。为方便旅客,设置了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的过渡期,期间纸质行程单、电子行程单和其它发票并行使用。这项举措旨在简化旅客出行流程,提升出行体验,推动民航行业数字化转型。
✈️ **全面推广电子行程单:**我国民航客运领域正式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行程单,旅客无需再前往机场柜台打印或联系航空公司邮寄报销凭证,方便快捷。
📅 **电子行程单获取方式:**旅客可在行程结束后通过航空公司或代理企业的官网、移动客户端、服务电话等渠道获取电子行程单,并可下载或通过邮件接收。
⏳ **有效期及过渡期:**旅客可在行程结束后180天内申请开具电子行程单,不含退票、选座等附加服务。此外,为方便旅客,设置了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的过渡期,纸质行程单、电子行程单和其它发票并行使用。
📄 **电子行程单的法律效力:**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民航局联合发布公告,明确了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法律效力,确保旅客合法权益。
🚀 **推动民航行业数字化转型:**推广电子行程单是民航行业数字化转型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升服务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改善旅客出行体验。
快科技12月1日消息,据报道,我国民航客运领域正式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行程单,旅客不需要再去机场柜台打印或者联系航空公司、代理商邮寄报销凭证了。
此前,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民航局联合对外发布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在我国民航旅客运输服务领域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 ——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公告显示,旅客在所购机票所有行程结束后,可通过航空运输企业或代理企业的官网、移动客户端、服务电话等渠道取得电子行程单。
航空运输企业或代理企业根据旅客提供的购买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行程信息等如实开具电子行程单,并通过官网、移动客户端下载或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将电子行程单交付给旅客。
旅客在所购机票所有行程结束后180天内,可通过航空运输企业或代理企业的官网、移动客户端、服务电话等渠道申请开具电子行程单,不含退票、选座、逾重行李等附加服务;超过180天的,按照旅客与航空运输企业的约定执行。
此外,为方便旅客和单位,民航旅客运输服务领域推行使用中设置了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的过渡期。过渡期内,纸质行程单、电子行程单、其他发票并行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