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了《进境物品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办法》,该办法基本延续了现行的进境物品税收制度,并根据《关税法》的要求进行了调整和完善。新规明确了个人合理自用进境物品的税收征收方式,维持了现行免税额度,并对部分规定进行了优化,例如提高了寄递渠道进境物品的限值,降低了免税携带雪茄的数量等。该办法旨在规范进境物品税款征收,便利通关,维护进口秩序,保护纳税人权益,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确保税制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基本延续现行税收制度:**新办法基本平移现行进境物品税收制度,对个人合理自用的进境物品,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关税、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综合税率,税率水平维持现行标准,并不再保留进境物品进口税表述。
✈️**维持现行免税额度:**新办法维持了现行对进境物品免税数额的规定,包括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免税额度为5000元,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免税额度为2000元,个人寄递物品应纳税额在50元以下的予以免税放行。
📦**调整部分规定优化通关:**新办法结合实践情况调整完善部分规定,例如将可通过寄递渠道进境物品的限值由现行800元、1000元统一提高至2000元,降低可免税携带进境的雪茄数量,对个别商品归类进行微调,细化和完善分类计价、申报纳税等部分程序性规定。
🤝**规范税收维护秩序:**新办法的出台旨在落实《关税法》有关要求,规范进境物品税款征收和缴纳,便利进境物品通关,维护进口秩序,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有助于保持制度的连续性、稳定性,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进境物品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办法》】财联社11月29日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以下简称《关税法》)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进境物品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基本平移现行进境物品税收制度。根据《关税法》有关规定,《办法》明确对个人合理自用的进境物品,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关税、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综合税率,税率水平维持现行标准,为规范税制,不再保留进境物品进口税表述。维持现行对进境物品免税数额的规定总体不变,包括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免税额度为5000元,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免税额度为2000元,个人寄递物品应纳税额在50元以下的予以免税放行。自港澳进境居民旅客免税额度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同时,《办法》还结合近年实践情况调整完善部分规定,例如将可通过寄递渠道进境物品的限值由现行800元、1000元统一提高至2000元,降低可免税携带进境的雪茄数量,对个别商品归类进行微调,细化和完善分类计价、申报纳税等部分程序性规定等。《办法》作为《关税法》配套文件之一,其出台旨在落实《关税法》有关要求,规范进境物品税款征收和缴纳,便利进境物品通关,维护进口秩序,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有助于保持制度的连续性、稳定性,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